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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17-11-21 17:30

  本文关键词:犯罪预备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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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了犯罪预备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这种普遍处罚的原则引起了实务与理论界的广泛争议。关于犯罪预备的可罚性问题争议最为突出,普遍处罚原则在法理根据与实践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各国的立法实践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主要有普遍处罚、例外处罚、不处罚三种类型。其中,解决犯罪预备问题的真正方式是立法上进行重构,确立例外处罚的原则;正确区分犯罪预备与预备犯等相似概念是厘清犯罪预备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分析完善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是正确处理犯罪预备问题的关键。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确立了对于预备犯普遍进行处罚的原则。但是普遍处罚原则存在着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理论与实务界对于其可罚性根据争议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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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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