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7-11-22 21:01
本文关键词: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适用
更多相关文章: 红春 追究刑事责任 县人民检察院 裁判要旨 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执法 公诉机关 检槽 司法机关 以罚代刑
【摘要】:正【裁判要旨】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违背职责,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本罪应依法处理,也要注意在适用中对所遇到相关问题作出正确的理解。□案号一审:(2015)云刑初字第66号【案情】公诉机关: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段红春。2014年3月18日,中共检槽乡党委决定段红春协助乡长分管林业组工作。被告人段红春分管林业组工作期间,不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执法,查获盗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等林政违法行为后未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4月,被告人段红春接举报后,与林业组职工段作霖在检槽乡
【作者单位】: 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D924.393;D920.5
【正文快照】: 【裁判要旨】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违背职责,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本罪应依法处理,也要注意在适用中对所遇到相关问题作出正确的理解。 □案号一审:(2015)云刑初字第66号 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001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高凤来;火红春潮涌春都[J];市场经济导报;1994年10期
2 冯军;珍惜春天[J];云南消防;1997年02期
3 ;[J];;年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杜王群 赵裕民;梁红春:榜样的力量[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6年
2 郝亚明 倪文权 记者 郭海涌;刘红春在“死亡之谷”护“天路”畅通[N];人民武警;2004年
3 通讯员 姚昆仑;红春社区发展集体经济惠民生[N];湖北日报;2008年
4 倪文权 张申酉 记者 麦正伟;驻我区武警交通四支队五中队中队长刘红春当选“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N];西藏日报;2004年
5 党益民 卢廷俊 郝亚明;他在“死亡之谷”走过300多个来回[N];新华每日电讯;2004年
6 肖云儒;说张红春书[N];中国艺术报;2003年
7 崔继承 张险峰 祝鹏卿;学十杰 知荣辱[N];解放军报;2006年
8 本报通讯员 杨玉红 姚昆仑 本报记者 朱敏;齐心协力促发展 村强民富新社区[N];三峡日报;2009年
9 记者 王平;零距离热情服务群众[N];河南日报;2014年
10 本报通讯员 周保平 姚昆仑;党旗引领社区和谐发展[N];三峡日报;2009年
,本文编号:121601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1216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