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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实证分析——以100例司法裁判为研究样本

发布时间:2017-12-01 20:31

  本文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实证分析——以100例司法裁判为研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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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的司法适用分歧,折射了关于证明责任和无罪推定之间关系认识的模糊不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不宜理解为"提供证据的责任",而应阐释为"较大可能性"或"优势证据"标准的"说服责任",这一结论的得出,是基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限制角度,充分考虑该罪立法目的以及在我国的司法适用情形,从比例原则的角度进行的正当性考量。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依据我国刑法第395条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被告人对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支出应当说明合法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关于被告人如何对财产、支出说明合法来源以及应当承担何种证明责任,刑法规范并未做具体的描 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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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4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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