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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盗窃罪的新增行为方式

发布时间:2017-12-08 17:24

  本文关键词:论盗窃罪的新增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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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1997年颁布的刑法所规定的盗窃罪做了创新性的修改的不是《刑法修正案(九)》,而是《刑法修正案(八)》,它将盗窃罪中原来的两种入罪行为改为五种,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行为模式,扩大了盗窃罪行为方式的范围。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4.35
【正文快照】: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盗窃罪的入罪情形,将原来的两种行为方式增加到五种,即新增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入罪情形的大幅度增加与社会治安状况的形势和通过刑法的适用而控制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目的是不可分割的,同时也表现了刑法对于盗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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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6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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