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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度根源——法治不健全、信贷歧视与异质性互动障碍

发布时间:2017-12-11 16:12

  本文关键词: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度根源——法治不健全、信贷歧视与异质性互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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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异军突起",植根于中国独特的制度环境——法治不健全:政府权利的不受节制,导致了金融资源的分配向体制内严重倾斜,而随之而来的体制外融资难的问题,为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创造了客观需求;相关金融监管制度以及破产法、个人信息权法等法律的缺失,又为互联网金融预留了生存空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实质,是利用信息技术为体制外主体绕开体制内渠道融资创造条件。社会学与经济学殊途同归地为上述体制外融资问题开出了近似的处方,但互联网金融并非该处方上的一剂良药,因为其并不能帮助不同社会群体达成更多的异质性互动。而央行正在开展的网络金融征信系统的尝试,则是弥补互联网金融上述缺陷的关键所在。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基金】: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资助计划 上海市浦江人才岗位资助计划资助
【分类号】:D924.33
【正文快照】: 打开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Google,键入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搜索出的网页无一例外地都与中国有关。单从字面上看,互联网金融应为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然而,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与金融市场都远未达到全球领先的水平。而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概念,不仅率先出现在了中国,更是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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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斌;;刑事追责或解互联网侵权困局[J];法人;2011年03期



本文编号:127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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