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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客观要件符合性判断

发布时间:2018-01-31 02:44

  本文关键词: 犯罪客观要件 形式符合判断 实质符合判断 结论统一 出处:《现代法学》2017年04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对于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客观要件,既要做形式符合判断,也要做实质符合判断。前者按照社会公众接受或通常理解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客观要件的范围,从而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要求;后者以法益观念为标准,把不侵害法益或者虽侵害法益但不值得刑罚处罚的行为,排除在刑事违法之外,从而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要求。对犯罪客观要件符合性进行判断必须先做形式符合判断,后做实质符合判断。这样的顺序符合评价规则,能规范入罪判断的思维路径,防止罪刑擅断。犯罪客观要件形式符合与实质符合判断的结论最终是统一的。
[Abstract]:Whether the behavior conforms to the objective elements of a crime should be judged by both formal and substantive conformity. The former interprets the scope of objective elements according to the literal meaning accepted by the public or generally understood. In order to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legality of the form side requirements; The latter takes the concept of legal interests as the standard and excludes the acts that do not infringe legal interests or violate legal interests but are not worthy of punishment in criminal law. In order to adhere to the substantive aspects of the principle of legality of a crime, the judgment of the conformity of objective elements of a crime must be done firs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rmal judgment, then in the substantive accordance with the judgment. This order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valuation rules.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form of objective elements of crime is consistent with the judgment of substance is finally unified.
【作者单位】: 广州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后文简称生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1),首先要判断其是否符合犯罪客观要件。如果它全面符合犯罪客观要件,就可以得出其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结论,但此时它还不必然构成犯罪。要认定其构成犯罪,还必须对行为人的主观态度是否具有罪过,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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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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