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8-05-29 04:14
本文选题:P2P网络借贷 + 异化 ; 参考:《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摘要】:P2P网络借贷是个体对个体、点对点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发生的直接借贷,是传统民间借贷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产生的一种互联网金融创新。其在我国的存在与发展,对于拓宽群众的投资渠道以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P2P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冲击,从而倒逼金融体制改革。然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与行政监管的缺失,使得P2P网络借贷野蛮生长。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始突破“信息中介”角色,参与到P2P网络借贷当中,使得P2P网络借贷产生“异化”。监管的缺失以及异化的P2P网络借贷使得P2P网络借贷风险丛生,甚至涉及刑事犯罪。如何在保障金融创新的同时规避刑事风险成了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介绍P2P网络借贷概况,分析了 P2P网络借贷的金融创新之处与暗含的风险,并结合和刑事司法案例论述了 P2P网络借贷涉及的刑事犯罪,最后指出刑事司法对P2P网络借贷的应对。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主要是写作为金融创新的P2P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兴起以及最原始的P2P网络借贷运营模式进行分析,指出P2P网络借贷这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之处,其发展对公民个体投资理财、中小微企业融资、推动金融体制改革以及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对于P2P网络借贷作为新兴事物因监管缺失存在的风险,我们要给予重视,以防P2P网络借贷触及刑事犯罪。文章第二部分写的是P2P网络借贷面临的刑法风险。这部分首先指出,目前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的“异化”现象,我国P2P网络借贷涉及的刑事犯罪与P2P网络借贷的异化现象密不可分。针对理财模式、自融模式、债权转让模式、担保债权这几种典型的P2P网络借贷异化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异化P2P网络借贷对社会具有危害性,并有触及刑事犯罪的可能。其次,结合P2P网络借贷涉及的刑事司法案例,针对P2P网络借贷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这几种常见的P2P网络借贷涉及的具体刑事罪名,寻找P2P网络借贷涉及这几种犯罪的表现形式,为下文对P2P网络借贷的规制意见提供参照。文章第三部分写的是刑法如何面对P2P网络借贷。首先,P2P网络借贷因为缺乏监管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所以刑法对P2P网络借贷的规制具有必要性;其次,刑法规制P2P网络借贷应当保持适度性,不能因为P2P网络借贷暗含的刑事风险,就严厉打击,从而阻碍金融创新。最后提出对P2P网络借贷刑法规制路径,构建以行政法为主、刑法为辅的规制思路,同时,结合我国目前金融体制,分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限制适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使得刑法规制不会压制金融创新。
[Abstract]:P2P network lending is a kind of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which is generat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traditional private borrowing and Internet technology . The third part of this paper deals with how the criminal law faces the P2P network lending . At the same time , the P2P network lending should keep the degree of adaptability , which can not hinder the financial innovation . At the same time ,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regulation way of the P2P network lending and punishment , and analyzes the necessity and rationality of the restriction of the restriction of the crime of illegally absorbing public deposits and the limitation of fund - raising fraud , so that the system of punishment and regulation will not suppress the financial innovation .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4.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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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4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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