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行为刑事规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6 16:59
【摘要】: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的行为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第28条和第29条的第2部分分别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网络技术提供者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帮助行为的做出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它对遏制一些即将或正在实施的相关网络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从四个方面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行为的刑事规制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行为概念的界定,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行为的特征,如普遍中立性、帮助对象的非法性等。进一步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行为呈现出严重危害性、突破独立性等新特点。网络时代的新特点对刑法提出了新的挑战。第二部分,讨论了国内外相关的刑法规定和司法追诉。第三部分,对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行为的定性困境进行研究。首先,明确中立帮助行为的刑罚界限,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再进一步分析具体归责模式在适用中的困境,犯罪共犯之间的重叠所造成的犯罪类型问题。然后讨论了我国刑罚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中立帮助行为规制的建议。首先要完善归责标准,进一步解决具体归责模式的相关难题,最后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以便为司法实践中的规制模式和路径选择提供一定的借鉴。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682144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4.3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陈兴良;;快播案一审判决的刑法教义学评判[J];中外法学;2017年01期
2 郭旨龙;;论信息时代犯罪主观罪过的认定——兼论网络共犯的“通谋”与“明知”[J];西部法学评论;2015年01期
,本文编号:268214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682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