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对容留他人吸毒罪中“容留”的反思与释义

发布时间:2020-08-09 08:53
【摘要】:《刑法》第354条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状设定较为简单,仅做出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的表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标准有所规定,但司法解释更多的是着眼于本罪的定量因素,而未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具体行为模式提供解释。因此,对于“容留”的概念,在学理上是有较大解释空间的。学界主流观点将“容留”行为简单地认定为:为他人提供场所、为他人提供场所或提供便利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罪能否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主观方面是否包括间接故意?对于所提供的“场所”能否及于网络虚拟空间?存在多人分工情形下的“容留”对于非场所提供者的行为应如何评价?主流观点对“容留”的解释更多的停留在文义解释阶段。当上述问题出现在具体案例中时这种缺乏理论支撑的文义解释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本文从本罪实质侵害的法益出发,探求刑法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实质目的,采取以目的为中心的解释方法对本罪中“容留”概念予以释明。容留他人吸毒罪是帮助一般违法行为的入罪化,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作为对吸毒行为的帮助行为有独立的法益侵害。对于容留行为具体侵害的法益,学界的观点主要可以分为如下三种:认为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公共健康;认为本罪所要保护的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认为本罪的犯罪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侵害。但笔者认为上述法益都不宜视为本罪侵害的法益,因为它们要么没有超出吸毒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要么过于宽泛丧失了法益在解释上的指导意义。吸毒行为对社会的真正影响在于其衍生出犯罪问题。这些衍生犯罪问题是吸毒者对自我侵害后衍生出的对社会的侵害,会使社会中的其他人为自己所处社会的安全性产生担忧,造成对安全感的侵害,因此,笔者认为本罪的法益应是社会安全秩序。容留行为为吸毒者传染非吸毒者以及吸毒者之间分享、交流吸毒经验提供了氛围,有使吸毒人数增加或已经吸毒者毒瘾增强的风险,进而加重毒品衍生问题,使得社会安全秩序在实质上遭受损害。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是为他人提供吸毒氛围的行为,容留行为既为吸毒行为提供了物质帮助也为其提供了精神帮助。“容留”行为对“吸毒”行为起到的精神帮助无需达到精神帮助犯的程度,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容留”行为主要都是为吸毒行为提供物质帮助,精神帮助只是顺带产生的效果,是依附于物质帮助而存在的,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存在主要提供精神帮助的“容留”行为。本罪的行为模式包括:容留者明知他人欲吸毒仍为其提供场所、提供吸毒工具、无偿提供毒品等;容留者事前并不知道吸毒者欲吸食毒品,但在发现吸毒者的吸毒行为后采取了积极的行动维持该吸毒氛围;行为人专门为不特定吸毒者提供吸毒氛围的行为。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4.3
【图文】:

饼图,毒品犯罪,占比,饼图


图12018年毒品犯罪公开裁判文书数量占比饼图

折线图,折线图,吸毒行为,法院


图 2 1997-2018 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公开裁判文书数量折线图3. 个别案件的判决缺乏说理性虽然审理法院对于常见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意见较为一致,但在面特殊情况时常有不同甚至是相悖的观点,且裁判理由缺少论证,说理性较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符冰言;尹晓静;;容留他人吸毒罪司法认定疑难探析[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7年03期

2 黄瑛琦;张洪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限缩之合理性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06期

3 史继魏;;容留他人吸毒罪司法适用中问题及完善建议[J];现代商贸工业;2017年09期

4 史继魏;;容留他人吸毒罪若干问题及完善——以湖南省D县为例[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年02期

5 莫关耀;杜敏菊;;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重构[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年06期

6 王天;;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几点理解与思考[J];公安教育;2015年04期

7 李勇;;容留他人吸毒罪司法疑难问题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5年10期

8 陈忠博;裘丹;;论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若干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3年04期

9 陈恳;;以聚众吸毒罪取代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法思考[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3年03期

10 王碧晖;李文祥;王奔;赵静;程勇明;王永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法律适用实践难点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1年10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条

1 姜昊昂;温清;;惩治网络“烟馆”的困境与出路[A];尊重司法规律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下)——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C];2016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案例编写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子良 次仁平措 徐小珍;如何理解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N];人民法院报;2018年

2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徐素华 陈春英 王淑婷 整理;毒门似海 切莫流连[N];人民法院报;2017年

3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文芳 李磊;毒品再犯的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7年

4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蔡勇;容留吸毒者对“场所”控制须具有排他性[N];检察日报;2017年

5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赵虎;涉毒犯罪,后果严重[N];上海法治报;2017年

6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长根 陈春英 毛定荣 整理;防毒禁毒之路[N];人民法院报;2017年

7 张雪梅 陈万洲;关于当前容留吸毒犯罪的特点、难点和对策[N];江苏法制报;2017年

8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本报见习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杨伟;恶习不改,花季少年成年后再涉毒[N];法制日报;2017年

9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崔丹 姜涛 刘合臻;请求吸毒者容留他人吸毒属于教唆犯[N];检察日报;2017年

10 黄勇鹏;同一场所连续容留他人吸毒应属“多次”[N];西部法制报;2017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吴琼;刑法中“容留”行为的界定[D];南昌大学;2019年

2 雷丹;对容留他人吸毒罪中“容留”的反思与释义[D];吉林大学;2019年

3 季安琪;容留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认定问题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

4 张蕊;容留他人吸毒罪研究[D];云南大学;2017年

5 赵静芸;容留他人吸毒罪处罚范围的合理界定[D];武汉大学;2018年

6 牛伟青;容留他人吸毒罪疑难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

7 戚领;论容留他人吸毒罪[D];四川师范大学;2018年

8 李翔;论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容留”[D];湘潭大学;2017年

9 吴建国;容留他人吸毒罪若干问题研究[D];深圳大学;2016年

10 刘红兰;容留他人吸毒罪案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278689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78689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30e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