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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运行过程中乘客与公交司机之间暴力冲突的定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06 21:12

  本文关键词:公交车运行过程中乘客与公交司机之间暴力冲突的定性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在公交车运行的过程中,乘客与公交车司机之间的暴力冲突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而在暴力冲突中涉及到乘客与公交车司机两个主体,由于这两个主体的行为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所以本文分别对这两者的行为进行了定性。首先,乘客对公交车司机实施的暴力行为符合“相当性”判断的四个标准,所以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具有相当性,因而属于危险方法,并且这种暴力冲突能够危及公共安全,加之乘客的主观心态至少为间接故意,所以乘客的暴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次,公交车司机由于受到其职业规范的约束所以负有维护车辆及乘客安全的作为义务,如果他置行驶的车辆于不顾而对暴力行为进行回击,那么其便违反了作为义务,则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公交车司机回击乘客的行为使得公交车处于失控状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同时这种“不作为”也符合判断“相当性”的四个标准,因而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具有相当性,属于危险方法,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加之公交车司机的主观心态至少为间接故意,所以公交车司机的回击行为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键词】:公共安全 其他危险方法 相当性 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摘要3-4
  • Abstract4-7
  • 一、问题提出7-15
  • (一)问题的提出7-9
  • 1、乘客的暴力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
  • 2、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9
  • (二)解决现状9-12
  • 1、乘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10
  • 2、乘客构成寻衅滋事罪10
  • 3、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公交车司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11
  • 4、小结11-12
  • (三)与解决方案相关的其他问题12-13
  •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本身存在的相关问题12-13
  •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可以由不作为构成13
  • (四)本文的解决方案13-15
  • 1、乘客的暴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3
  • 2、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3-15
  •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相关问题梳理15-30
  • (一)公共安全的含义15-18
  • 1、“公共”的含义15-16
  • 2、“安全”的含义16-18
  • 3、乘客与公交车司机之间的暴力冲突是否能够危及公共安全18
  • (二)如何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险法”18-23
  • 1、何谓“相当性”19-22
  • 2、“其他危险方法”的认定22-23
  • (三)暴力冲突双方的主观心态的认定23-29
  • 1、乘客的主观心态为故意23-28
  • 2、公交车司机的主观心态的认定28-29
  • (四)小结29-30
  • 三、乘客的暴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0-34
  • (一)乘客的暴力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特性30
  • (二)乘客的暴力行为符合“其他危险方法”的特征30-32
  • 1、乘客的暴力行为具有“相当性”31-32
  • 2、乘客的暴力行为属于“其他危险方法”32
  • (三)乘客的暴力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2-33
  • (四)小结33-34
  • 四、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4-48
  • (一)公交车司机在暴力冲突中存在不作为行为34-44
  • 1、公交车司机的回击行为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34-43
  • 2、公交车司机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能力43
  • 3、公交车司机未履行作为义务43-44
  • 4、公交车司机的回击行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44
  • 5、小结44
  •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由不作为犯构成44-46
  • 1、刑法分则中各罪实施方式概述44-45
  • 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实施方式45-46
  •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由不作为犯构成46
  • (三)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6-48
  • 1、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能够危害公共安全46
  • 2、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符合“其他危险方法”的特征46-47
  • 3、公交车司机主观心态为故意47
  • 4、公交车司机的不作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7-48
  • 五、结语48-49
  • 参考文献49-53
  • 致谢53-5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陈世伟;;“刑法中的行为”研究新视野[J];当代法学;2008年02期

2 付立庆;;论目的确定的推定化[J];当代法学;2008年02期

3 冯卫国;;刑法中不作为之作为义务来源再探讨[J];法治研究;2011年06期

4 何家弘;;从自然推定到人造推定—关于推定范畴的反思[J];法学研究;2008年04期

5 何庆仁;;德国刑法学中的义务犯理论[J];刑事法评论;2009年01期

6 李洁;刑法中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后果并列与分别规定之利弊分析[J];政法论坛;2002年06期

7 冯军;;论《刑法》第133条之1的规范目的及其适用[J];中国法学;2011年05期

8 冯江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之界定[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赫兴旺;[N];法制日报;2006年


  本文关键词:公交车运行过程中乘客与公交司机之间暴力冲突的定性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8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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