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重构:交易信息操纵理论之提倡
发布时间:2020-12-21 13:04
传统诈骗罪理论中,被害人视角与行为人视角交织重叠,不仅带来相关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难题,也破坏了诈骗罪归责关联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本文尝试在解构诈骗罪关系犯特征的基础上提倡诈骗罪的不法本质是交易基础信息的操纵,并对其构成要件进行中国语境下的重构:行为人在财产交易沟通过程中操纵交易基础信息——对被害人施加影响使其作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财产交易或安排——行为人非法获利(或被害人遭受财产交易损失)。这一理论重构将被害人角度的构成要件要素如错误认识、财产处分等删除出构成要件,能够凸显行为人信息操纵的归责链条,清晰勾勒诈骗罪的归责路线,并通过信息错误风险管辖思想替代争议颇多的被害人过错、被害人过于轻信等被害人教义学思维限制诈骗罪的可罚性范围。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 2019年03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一、描述:被害人与行为人视角叠加中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一) 诈骗罪构成要件:被害人视角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1. 认识错误理论
2. 财产处分理论
(二) 诈骗罪不法本质:行为人视角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1. 意思表述价值说 (Erklaerungswert)
2. 真实义务违反或真相权利侵害说
二、解构:关系犯与自我损害概念误区
(一) 关系犯概念之谬误
(二) 被害人角色还原
三、重构:作为交易基础信息操纵的诈骗罪
(一) “交易基础信息操纵说”之提倡
(二) 新诈骗罪不法本质说之理论优势
1. 勾勒更加清晰、完整的归责路线
2. 强化归责关联
3. 凸显诈骗罪交易信息沟通犯特征
4. 超越诈骗罪被害人教义学以信息错误风险管辖思想限制刑事诈骗的可罚性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居住”如何成为一种物权——从罗马法传统到当代中国居住权立法[J]. 肖俊.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2]论我国居住权立法之必要性及以物权性为主的立法模式——兼及完善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居住权制度规范的建议[J]. 鲁晓明. 政治与法律. 2019(03)
[3]租购同权过程中住房权与公共服务获取权的可能冲突——为“住”租房还是为“权”租房[J]. 陈杰,吴义东. 学术月刊. 2019(02)
[4]构建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的思考[J]. 黄积虹.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01)
[5]《民法典》草案之居住权规范的检讨和完善[J]. 单平基. 当代法学. 2019(01)
[6]中国民法学的效率意识[J]. 熊丙万. 中国法学. 2018(05)
[7]民法典编纂视域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究[J]. 席志国. 行政管理改革. 2018(04)
[8]居住权立法与继承编的制度创新[J]. 马新彦. 清华法学. 2018(02)
[9]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国民法典分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J]. 申卫星. 现代法学. 2018(02)
[10]“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J]. 董祚继. 中国土地. 2018(03)
本文编号:2929874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 2019年03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1 页
【文章目录】:
一、描述:被害人与行为人视角叠加中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一) 诈骗罪构成要件:被害人视角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1. 认识错误理论
2. 财产处分理论
(二) 诈骗罪不法本质:行为人视角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1. 意思表述价值说 (Erklaerungswert)
2. 真实义务违反或真相权利侵害说
二、解构:关系犯与自我损害概念误区
(一) 关系犯概念之谬误
(二) 被害人角色还原
三、重构:作为交易基础信息操纵的诈骗罪
(一) “交易基础信息操纵说”之提倡
(二) 新诈骗罪不法本质说之理论优势
1. 勾勒更加清晰、完整的归责路线
2. 强化归责关联
3. 凸显诈骗罪交易信息沟通犯特征
4. 超越诈骗罪被害人教义学以信息错误风险管辖思想限制刑事诈骗的可罚性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居住”如何成为一种物权——从罗马法传统到当代中国居住权立法[J]. 肖俊.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2]论我国居住权立法之必要性及以物权性为主的立法模式——兼及完善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居住权制度规范的建议[J]. 鲁晓明. 政治与法律. 2019(03)
[3]租购同权过程中住房权与公共服务获取权的可能冲突——为“住”租房还是为“权”租房[J]. 陈杰,吴义东. 学术月刊. 2019(02)
[4]构建民法典物权编居住权的思考[J]. 黄积虹.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01)
[5]《民法典》草案之居住权规范的检讨和完善[J]. 单平基. 当代法学. 2019(01)
[6]中国民法学的效率意识[J]. 熊丙万. 中国法学. 2018(05)
[7]民法典编纂视域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究[J]. 席志国. 行政管理改革. 2018(04)
[8]居住权立法与继承编的制度创新[J]. 马新彦. 清华法学. 2018(02)
[9]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国民法典分则创设居住权制度的立法构想[J]. 申卫星. 现代法学. 2018(02)
[10]“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J]. 董祚继. 中国土地. 2018(03)
本文编号:2929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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