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刷单行为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1-03-02 04:16
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刷单行为逐渐成为引人瞩目的焦点。随着刷单行为的利诱以及"职业刷客"的出现,网络刷单行为已由个人行为向群体行为不端演进,组织化、专业化的规模效应的网络交易灰色产业链,不仅严重扰乱了网络交易平台正常的运营秩序,而且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及法益侵害性。基于网购行为已成为主流,为了有效应对网络环境下刷单行为引发的风险,有必要诉诸刑法手段予以调整与规制,发挥刑法后盾法之作用,以彰显法律正义,建立良好的网络运营环境与有序的网络交易平台,并突显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
【文章来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刷单”行为的基础解读
(一)声誉型刷单
(二)财产型刷单
二、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维护失衡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互联网行业的正常发展
(四)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罪名选择及认定
(一)诈骗罪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三)虚假广告罪
(四)非法经营罪
(五)破坏生产经营罪
(六)敲诈勒索罪
(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四、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路径
(一)正确适用刑法
(二)严格选择解释
(三)完善刑事立法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络交易平台刷单行为的类型梳理与刑法评价[J]. 汪恭政.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2]“网店刷单”行为存在的潜在刑法风险[J]. 张伦伦. 宜宾学院学报. 2015(04)
[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理解与适用[J]. 陈国庆,韩耀元,吴峤滨. 人民检察. 2010(12)
本文编号:3058583
【文章来源】: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刷单”行为的基础解读
(一)声誉型刷单
(二)财产型刷单
二、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必要性
(一)维护失衡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互联网行业的正常发展
(四)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罪名选择及认定
(一)诈骗罪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三)虚假广告罪
(四)非法经营罪
(五)破坏生产经营罪
(六)敲诈勒索罪
(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四、网络“刷单”行为刑法规制的路径
(一)正确适用刑法
(二)严格选择解释
(三)完善刑事立法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络交易平台刷单行为的类型梳理与刑法评价[J]. 汪恭政.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2]“网店刷单”行为存在的潜在刑法风险[J]. 张伦伦. 宜宾学院学报. 2015(04)
[3]《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理解与适用[J]. 陈国庆,韩耀元,吴峤滨. 人民检察. 2010(12)
本文编号:305858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058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