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适用妨害公务罪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16 07:16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妨害公务罪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张,这有助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解决防疫时期妨害公务罪司法适用突出问题,需要分析"公务说"视角下妨害公务罪对象的扩展与边界,并探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其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特别是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受委托的实务判断标准。另外,妨害公务罪对象扩展的前提应当严格限制为从事与防控疫情相关的公务,且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具备合法性。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5)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妨害公务罪对象法律规定沿革
二、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对象扩展的边界
三、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职权行使的规范性
四、涉疫情案件中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妨害公务罪适用研究[J]. 吴佩琪.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01)
本文编号:3189237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5)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妨害公务罪对象法律规定沿革
二、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对象扩展的边界
三、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职权行使的规范性
四、涉疫情案件中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大传染病疫情中妨害公务罪适用研究[J]. 吴佩琪.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1(01)
本文编号:3189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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