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贿罪本质属性及其认定要件评析
发布时间:2021-05-16 18:35
受贿罪历来都被我国作为刑法惩治的重点。其本质属性按照法益侵害说可以确定为“权钱交易”,而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收受型受贿罪成立的必备构成要件要素,因此应从认定要件来理解受贿罪的本质属性。虽然立法与相关司法解释已对各要件作出了相关规定,但理论界及实务界对于各要件仍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先后形成了诸多观点学说。有观点提出应将“为他人谋取利益”删除,也有观点主张对某些构成要件应进一步扩大解释,这样能够避免司法实务中出现某些新型受贿行为无法入罪的现象。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理论实践上的争议和问题,对受贿罪的本质属性进行研究,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受贿罪的相关理论争议,也能够对受贿罪认定要件之间的关系有更加清晰的梳理。受贿罪对法益的损害能够体现出其“权钱交易”的本质属性,同时,受贿罪的本质在其客观构成要件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因而如何理解受贿罪构成要件对把握受贿罪的本质属性以及受贿罪认定至关重要。实践中经常出现受贿罪难以认定的情况,究其实质,就是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不当,造成构成要件缺失,进而导致对罪与非罪的认定出现分歧,难以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甘肃政法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主要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创新之处
第一章 受贿罪本质属性探讨
第一节 受贿罪的本质属性
第二节 受贿罪本质属性的认定要件
第二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司法认定
第三章 “收受他人财物”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收受财物方式的认定
第二节 贿赂的认定
第四章 “为他人谋取利益”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为他人谋利要件之性质
第二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存与废
第三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形式的认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及其实践意义[J]. 孙国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2]贿赂犯罪的保护法益与事后受财行为的定性[J]. 黎宏. 中国法学. 2017(04)
[3]贪污贿赂罪的司法与立法发展方向[J]. 张明楷. 政法论坛. 2017(01)
[4]“感情投资”型受贿的刑法规制——也谈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取消[J]. 陈致远.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17(01)
[5]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J]. 高铭暄,曹波. 法学杂志. 2016(08)
[6]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性质与认定——以两高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为中心[J]. 陈兴良. 法学评论. 2016(04)
[7]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J]. 陈兴良. 法学. 2016(05)
[8]论利用“过去的职务权限”收受或者索取贿赂行为的性质[J]. 温登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9]受贿罪的司法认定[J]. 李卫红. 法学杂志. 2016(04)
[10]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应当删除——以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应否入罪为切入点的思考[J]. 王志祥,柯明. 法治研究. 2016(01)
博士论文
[1]受贿罪罪量要素研究[D]. 林竹静.华东政法大学 2014
[2]受贿犯罪研究[D]. 肖洁.西南政法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D]. 陈磊.安徽大学 2016
[2]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定位[D]. 许多.吉林大学 2016
[3]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定性分析[D]. 徐纳.山东大学 2016
[4]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司法认定研究[D]. 钱吟宸.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6
[5]论受贿罪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认定[D]. 杨喆.黑龙江大学 2015
[6]论收受礼金行为的法律定性[D]. 宋腾飞.河南大学 2015
[7]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研究及对中国规制商业贿赂的借鉴意义[D]. 杨燕嘉.中央民族大学 2015
[8]行为无价值视野下的受贿罪研究[D]. 鲁照兴.西南政法大学 2015
[9]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研究[D]. 罗菡.西南政法大学 2014
[10]论我国刑法中的“利用职务之便”[D]. 林岚.西南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190194
【文章来源】:甘肃政法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6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主要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创新之处
第一章 受贿罪本质属性探讨
第一节 受贿罪的本质属性
第二节 受贿罪本质属性的认定要件
第二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司法认定
第三章 “收受他人财物”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收受财物方式的认定
第二节 贿赂的认定
第四章 “为他人谋取利益”疑难问题的认定
第一节 为他人谋利要件之性质
第二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存与废
第三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形式的认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及其实践意义[J]. 孙国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2]贿赂犯罪的保护法益与事后受财行为的定性[J]. 黎宏. 中国法学. 2017(04)
[3]贪污贿赂罪的司法与立法发展方向[J]. 张明楷. 政法论坛. 2017(01)
[4]“感情投资”型受贿的刑法规制——也谈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取消[J]. 陈致远.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17(01)
[5]中英受贿犯罪立法比较研究[J]. 高铭暄,曹波. 法学杂志. 2016(08)
[6]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性质与认定——以两高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为中心[J]. 陈兴良. 法学评论. 2016(04)
[7]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J]. 陈兴良. 法学. 2016(05)
[8]论利用“过去的职务权限”收受或者索取贿赂行为的性质[J]. 温登平.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9]受贿罪的司法认定[J]. 李卫红. 法学杂志. 2016(04)
[10]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应当删除——以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应否入罪为切入点的思考[J]. 王志祥,柯明. 法治研究. 2016(01)
博士论文
[1]受贿罪罪量要素研究[D]. 林竹静.华东政法大学 2014
[2]受贿犯罪研究[D]. 肖洁.西南政法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D]. 陈磊.安徽大学 2016
[2]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定位[D]. 许多.吉林大学 2016
[3]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定性分析[D]. 徐纳.山东大学 2016
[4]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司法认定研究[D]. 钱吟宸.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6
[5]论受贿罪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认定[D]. 杨喆.黑龙江大学 2015
[6]论收受礼金行为的法律定性[D]. 宋腾飞.河南大学 2015
[7]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研究及对中国规制商业贿赂的借鉴意义[D]. 杨燕嘉.中央民族大学 2015
[8]行为无价值视野下的受贿罪研究[D]. 鲁照兴.西南政法大学 2015
[9]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之便”研究[D]. 罗菡.西南政法大学 2014
[10]论我国刑法中的“利用职务之便”[D]. 林岚.西南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19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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