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25 15:09
反腐在当前社会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受贿罪作为典型的职务犯罪,在贪污贿赂犯罪这一章节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受贿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同时还大大降低政府公信力和国家的威望,所以必须有完善的立法体系来规范这一罪名。近年来,随着不断出台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使整个贿赂犯罪体系不断趋于完善,但同时也使相关要件的定义发生变化,因此本文运用刑法教义学原理对受贿罪相关概念进行厘清,同时对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本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正文的第一部分通过对域外受贿罪立法的考察与借鉴,找寻受贿罪所保护的法益;第二部分通过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要件内涵分析,说明该要件在受贿罪中的体系地位;第三部分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存废之争展开讨论;第四部分是以索贿为主线分析受贿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从刑法教义学角度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并得出有关受贿罪法律适用的启示。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关于受贿罪保护法益的研究
(二)关于“利用职务便利”要件研究
(三)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研究
(四)关于受贿罪客观表现形式研究
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 受贿罪保护的法益
第一节 受贿罪保护法益之国内外考察
一、德国受贿罪法益理论
二、日本受贿罪法益理论
三、我国受贿罪法益理论
第二节 受贿罪法益学说评析
一、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说评析
二、纯洁性说评析
三、廉洁性说评析
四、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说
第三节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之提倡
一、符合我国当前立法现状
二、更适应司法实践要求
三、与受贿罪构成要件相适应
第二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件分析
第一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存与废
一、废除之不合理性
二、存在之合理性
第二节 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中“职务”的理解
一、“职务”的文义解释
二、法定职权说与实际职权说
三、对“职务”的理解应采取实际职权说
第三节 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一、“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客观表现形式
二、转职及感情投资情形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三、区分普通受贿罪与斡旋受贿
第三章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界定
第一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范解释
一、关于“他人”的内涵
二、关于“利益”的理解
第二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存废的理论纷争
一、肯定说
二、否定说
第三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取消的依据
一、肯定说无法应对司法实践的检验
二、解决感情投资问题
第四章 受贿罪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分析
第一节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
一、索取贿赂
二、非法收受贿赂
第二节 有关索贿行为相关问题分析
一、索贿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关系
二、索贿与勒索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J]. 张明楷. 法学研究. 2018(01)
[2]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及其实践意义[J]. 孙国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3]论“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兼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取消[J]. 李琳. 法学论坛. 2015(05)
[4]我国受贿罪的立法完善[J]. 孙国祥. 人民检察. 2014(03)
[5]受贿罪司法认定的轨迹与趋势[J]. 王玉珏. 法学. 2013(10)
[6]受贿若干疑难问题认定之解析[J]. 张理恒.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06)
[7]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新论[J]. 孙国祥. 法学论坛. 2011(06)
[8]国家工作人员“灰色收入”刑法规制的误区与完善[J]. 孙国祥. 江海学刊. 2011(04)
[9]中日受贿罪若干问题比较研究[J]. 孙运梁. 法学杂志. 2010(11)
[10]论斡旋受贿犯罪[J]. 马克昌. 浙江社会科学. 2006(03)
本文编号:3249431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关于受贿罪保护法益的研究
(二)关于“利用职务便利”要件研究
(三)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研究
(四)关于受贿罪客观表现形式研究
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 受贿罪保护的法益
第一节 受贿罪保护法益之国内外考察
一、德国受贿罪法益理论
二、日本受贿罪法益理论
三、我国受贿罪法益理论
第二节 受贿罪法益学说评析
一、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说评析
二、纯洁性说评析
三、廉洁性说评析
四、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说
第三节 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说之提倡
一、符合我国当前立法现状
二、更适应司法实践要求
三、与受贿罪构成要件相适应
第二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件分析
第一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存与废
一、废除之不合理性
二、存在之合理性
第二节 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中“职务”的理解
一、“职务”的文义解释
二、法定职权说与实际职权说
三、对“职务”的理解应采取实际职权说
第三节 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一、“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客观表现形式
二、转职及感情投资情形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三、区分普通受贿罪与斡旋受贿
第三章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界定
第一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范解释
一、关于“他人”的内涵
二、关于“利益”的理解
第二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存废的理论纷争
一、肯定说
二、否定说
第三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取消的依据
一、肯定说无法应对司法实践的检验
二、解决感情投资问题
第四章 受贿罪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分析
第一节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
一、索取贿赂
二、非法收受贿赂
第二节 有关索贿行为相关问题分析
一、索贿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关系
二、索贿与勒索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犯罪的保护法益[J]. 张明楷. 法学研究. 2018(01)
[2]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及其实践意义[J]. 孙国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3]论“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兼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取消[J]. 李琳. 法学论坛. 2015(05)
[4]我国受贿罪的立法完善[J]. 孙国祥. 人民检察. 2014(03)
[5]受贿罪司法认定的轨迹与趋势[J]. 王玉珏. 法学. 2013(10)
[6]受贿若干疑难问题认定之解析[J]. 张理恒.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06)
[7]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新论[J]. 孙国祥. 法学论坛. 2011(06)
[8]国家工作人员“灰色收入”刑法规制的误区与完善[J]. 孙国祥. 江海学刊. 2011(04)
[9]中日受贿罪若干问题比较研究[J]. 孙运梁. 法学杂志. 2010(11)
[10]论斡旋受贿犯罪[J]. 马克昌. 浙江社会科学. 2006(03)
本文编号:324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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