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刑法学规制
发布时间:2021-08-04 11:25
当前,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安全性难以保障,尽管目前世界各国都禁止以生育为目的的基因编辑行为,但各国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立法仍具有较大差异性。目前,我国对于基因编辑的规制在法律层面尚未设置相应的刑事规范。虽然我国多个行政规章和以规范性文件名义发布的伦理准则设置了相关条款,但现行刑法并无关于基因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专门的犯罪与刑罚规定,在整体法秩序上存在着明显的法律漏洞。对于该法律漏洞的填补,一是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二是借鉴欧洲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人类胚胎实施编辑的行为另行立法规制。
【文章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二、当前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伦理及技术困境
(一)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二)人本主义的责难
(三)无紧迫的现实需要
(四)加剧社会阶级分化
(五)剥夺下一代选择权
三、域外基因编辑行为的相关规范
四、我国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刑法学规制思路
(一)当前我国对胚胎基因编辑行为刑法规制的局限性
(二)刑事规范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规制设想
1. 刑法应保持前瞻性
2. 增设单独罪名
3. 危险犯
4. 针对自然人
5. 以监禁刑为主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CRISPR/Cas9人体基因编辑技术运用的法律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J]. 杨建军,李姝卉. 河北法学. 2019(09)
[2]“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J]. 王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3]基因编辑婴儿的三大法律问题[J]. 刘立杰. 方圆. 2018(23)
[4]基因编辑和人类生殖:社会伦理及法律规制[J]. 蒋莉.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04)
[5]基因编辑的良法善治:在谦抑与开放之间[J]. 田野,刘霞.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4)
[6]风险社会的刑法保护[J]. 赵书鸿. 人民检察. 2008(01)
本文编号:3321608
【文章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0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二、当前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伦理及技术困境
(一)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二)人本主义的责难
(三)无紧迫的现实需要
(四)加剧社会阶级分化
(五)剥夺下一代选择权
三、域外基因编辑行为的相关规范
四、我国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刑法学规制思路
(一)当前我国对胚胎基因编辑行为刑法规制的局限性
(二)刑事规范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行为的规制设想
1. 刑法应保持前瞻性
2. 增设单独罪名
3. 危险犯
4. 针对自然人
5. 以监禁刑为主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CRISPR/Cas9人体基因编辑技术运用的法律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J]. 杨建军,李姝卉. 河北法学. 2019(09)
[2]“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J]. 王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3]基因编辑婴儿的三大法律问题[J]. 刘立杰. 方圆. 2018(23)
[4]基因编辑和人类生殖:社会伦理及法律规制[J]. 蒋莉.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04)
[5]基因编辑的良法善治:在谦抑与开放之间[J]. 田野,刘霞.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4)
[6]风险社会的刑法保护[J]. 赵书鸿. 人民检察. 2008(01)
本文编号:33216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321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