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交罚金”对量刑影响的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29 18:17
以2014年全国范围内敲诈勒索罪判决书为样本的实证研究发现,预交罚金会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从宽处罚的效果。这种从宽体现在具有预交罚金情节的被告人更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种、较短的刑期以及适用缓刑。预交罚金不仅违背无罪推定原则和基本的形式逻辑,更会对被告人造成明显的不公,建议最高司法机关明确禁止在判决宣告前预交罚金。
【文章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35(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对“预交罚金”影响量刑效果的检验
(一)研究假设、研究步骤和研究方法
(二)第一步检验
1.主刑刑种选择的比较
2.拘役刑期的比较
3.有期徒刑刑期的比较
4.缓刑适用的比较
5.罚金刑适用方式的比较
(三)第二步检验
1.二元逻辑回归方程的检验
2.多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检验
三、总结与评析
(一)对实证数据的总结
(二)对预交罚金情节的理论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司法实务中的预交罚金[J]. 董文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1(05)
[2]缓刑适用实证研究[J]. 薛淑兰,王卫,魏磊. 人民司法. 2010(09)
[3]罚金刑执行难之克服[J]. 周光富. 政治与法律. 2003(06)
[4]预交罚金的做法不可取[J]. 吴平. 法学杂志. 2000(06)
本文编号:3414218
【文章来源】: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35(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对“预交罚金”影响量刑效果的检验
(一)研究假设、研究步骤和研究方法
(二)第一步检验
1.主刑刑种选择的比较
2.拘役刑期的比较
3.有期徒刑刑期的比较
4.缓刑适用的比较
5.罚金刑适用方式的比较
(三)第二步检验
1.二元逻辑回归方程的检验
2.多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检验
三、总结与评析
(一)对实证数据的总结
(二)对预交罚金情节的理论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司法实务中的预交罚金[J]. 董文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1(05)
[2]缓刑适用实证研究[J]. 薛淑兰,王卫,魏磊. 人民司法. 2010(09)
[3]罚金刑执行难之克服[J]. 周光富. 政治与法律. 2003(06)
[4]预交罚金的做法不可取[J]. 吴平. 法学杂志. 2000(06)
本文编号:34142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414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