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问题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4-06-12 06:04
虽然国家的打击越来越严厉,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然高位运转。主要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归属不准确、所涵盖的犯罪对象少、犯罪行为狭窄、危险犯中的"足以"条件难以确定,司法上量刑不均衡。立法上明确食品类犯罪侵犯的主要法益是公共安全,增设相应的资格刑,优化刑罚配置,并将一些常见的犯罪行为、犯罪对象纳入刑法规制;司法上依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严格适用法律,减少缓刑的不合理适用,是解决问题的合理路径。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回顾与现状呈现
二、现状剖析:规范厉而不严且量刑不均衡
(一)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厉而不严
1.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归属定位不准确
2.食品安全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规定过窄
3.食品安全犯罪刑罚配置上缺乏相应的资格刑
4.第143条中“足以”的危险不够明确
(二)量刑上整体偏轻且不均衡
1.食品安全犯罪量刑整体偏轻
2.呈现出个别量刑畸高的偏向
三、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建议
(一)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
1.调整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归属
2.增加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
3.增设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
4.细化食品安全犯罪罚金刑
5.适当扩张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犯规定
(二)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司法适用路径
1.严格适用缓刑
2.避免有期徒刑量刑过分轻缓化
3.慎重对待食品安全犯罪中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本文编号:3993334
【文章页数】: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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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回顾与现状呈现
二、现状剖析:规范厉而不严且量刑不均衡
(一)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厉而不严
1.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归属定位不准确
2.食品安全犯罪对象和犯罪行为规定过窄
3.食品安全犯罪刑罚配置上缺乏相应的资格刑
4.第143条中“足以”的危险不够明确
(二)量刑上整体偏轻且不均衡
1.食品安全犯罪量刑整体偏轻
2.呈现出个别量刑畸高的偏向
三、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建议
(一)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
1.调整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归属
2.增加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犯罪对象
3.增设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
4.细化食品安全犯罪罚金刑
5.适当扩张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犯规定
(二)完善食品安全犯罪司法适用路径
1.严格适用缓刑
2.避免有期徒刑量刑过分轻缓化
3.慎重对待食品安全犯罪中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本文编号:399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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