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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

发布时间:2017-05-04 17:14

  本文关键词:论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就其性质而言,是表明违法性的构成要件要素,因而应该是故意的认识内容。但是诽谤罪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有的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有的则是准兜底条款。对此,应该用刑事政策来解释司法解释中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的规定,对于准兜底条款当通过把握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和坚持综合标准原则来严格限制。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情节严重 刑事政策 原则 例外
【基金】: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助项目“自媒体言论构成诽谤罪的判断标准研究”(20142228)
【分类号】:D924.34
【正文快照】: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了诽谤罪,成立该罪要求“情节严重”。“在我国刑法中,以一定的情节作为构成犯罪要件的,称为情节犯。”[1]也就是说,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情节,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只有定罪情节才是视为情节犯。而诽谤罪的中的“情节严重”就是成立犯罪的必备条件,即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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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4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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