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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及其刑事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05 23:04
  人工智能机器人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和挑战,如何从刑事法律上对智能机器人的行为予以规制成为了一项重大的议题。虽然对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仍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之分,但结合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与当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尝试来看,智能机器人必将被作为社会调整的对象之一纳入到刑法规制的范畴下。在刑事法律范畴下,智能机器人从应然和实然层面具有与自然人相当的意志自由,从责任的本质和对象来看,其已具备刑事法律人格,并应将被作为第三类行为主体纳入到刑法规制的范畴。结合智能机器人的罪责形态分析,一些行为可以通过现有的刑法理论与相关规定,如间接犯罪、工具理论等予以应对,但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智能机器人超出人类控制范围自发性实施犯罪的刑法规制问题。 

【文章来源】: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41(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智能机器人及其法律人格
    1.机器人的定义
    2.智能机器人的法律人格
        (1)智能机器人法律人格肯定说
            第一,代理人格说。
            第二,法律人格拟制说。
            第三,电子人格说。
            第四,限制人格说。
        (2)智能机器人法律人格否定说
            第一,道德能力的缺乏。
            第二,责任追究的不能。
            第三,智能机器人人格拟制路径不可行。
二、智能机器人的刑事法律人格思考
    1.刑事法律人格
    2.刑事责任主体地位
三、智能机器人的罪责属性
    1.智能机器人的责任本质
    2.智能机器人为责任非难的对象
四、智能机器人的罪责形态与刑法规制
    1.智能机器人被设计或编程实施故意犯罪
    2.智能机器人基于设计或编程错误实施犯罪
    3.智能机器人基于其人工智能产生犯罪冲动实施犯罪
五、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自由意志谈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资格[J]. 骆正言.  湖南社会科学. 2020(02)
[2]人工智能体刑法地位的教义学反思[J]. 王肃之.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3)
[3]论人工智能体法律人格的考量要素[J]. 彭诚信,陈吉栋.  当代法学. 2019(02)
[4]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演变:昨天、今天、明天[J]. 刘宪权.  法学. 2019(01)
[5]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和功能[J]. 储陈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6]机器人“人格”理论批判与人工智能物的法律规制[J]. 张力,陈鹏.  学术界. 2018(12)
[7]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与刑罚理论[J]. 卢勤忠,何鑫.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8]阶层体系下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分标准:理论展开与实践检验[J]. 付立庆.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6)
[9]人工智能刑事法治的基本问题[J]. 皮勇.  比较法研究. 2018(05)
[10]人工智能时代技术风险的刑法应对[J]. 刘宪权,林雨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本文编号:347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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