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受贿罪的立法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4 07:27
古人云:“弊政之大,莫若贿赂行。”受贿罪作为一类典型的职务犯罪,其行为直接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公职行为的纯洁性,严重侵蚀了国家肌体,给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能否全力阻挡这股腐败恶风的蔓延,决定着我们的声誉和未来。党中央自十九大以来在新时期提出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彰显了我们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将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提升到一个空前未有的新层次。可是,纵观我国受贿罪的刑事立法,不可谓不严厉,但为何总是在打击腐败方面成效甚微,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前我国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本文的写作目的,主要是积极探索在我国新时期背景下受贿罪立法方面的不足及完善。为实现这个目的,笔者试从受贿罪的基础理论入手,紧密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经验,尤其是重点参考201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2016年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两部最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受贿罪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本文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引言部分,有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与思路、框架结构等;正文的第一部分介绍了受贿罪的概念、我国受...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三)框架结构
一、受贿罪概述及立法沿革
(一)受贿罪的概念
(二)我国受贿罪的新特点
(三)我国受贿罪的立法沿革
二、当前我国受贿罪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受贿罪对象范围的界定不合理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成为虚置
(三)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完全依附于贪污罪
三、域外受贿罪的立法规定与启示
(一)域外受贿罪的立法规定
(二)域外受贿罪立法的评述与启示
四、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建议
(一)适当扩大受贿罪对象范围
(二)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条件
(三)单独设置受贿罪的法定刑并对其分类立法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罪定罪量刑情节要素司法适用分析——基于《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 钱松.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2]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J]. 刘宪权. 法学. 2016(05)
[3]《刑法修正案(九)》贿赂犯罪立法修正评析[J]. 魏昌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2)
[4]浅析性贿赂不可入罪的理由[J]. 柳晓燕. 法制博览. 2016(02)
[5]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J]. 张旭. 当代法学. 2016(01)
[6]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应当删除——以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应否入罪为切入点的思考[J]. 王志祥,柯明. 法治研究. 2016(01)
[7]贪贿犯罪立法修正释评及展望——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J]. 钱叶六.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6)
[8]论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研究视角[J]. 王林林. 刑法论丛. 2015(02)
[9]当代中国贪污贿赂犯罪刑法完善探讨——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基点[J]. 闫雨.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15(04)
[10]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的立法完善[J]. 梁根林.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本文编号:3494212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思路
(三)框架结构
一、受贿罪概述及立法沿革
(一)受贿罪的概念
(二)我国受贿罪的新特点
(三)我国受贿罪的立法沿革
二、当前我国受贿罪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受贿罪对象范围的界定不合理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成为虚置
(三)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完全依附于贪污罪
三、域外受贿罪的立法规定与启示
(一)域外受贿罪的立法规定
(二)域外受贿罪立法的评述与启示
四、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建议
(一)适当扩大受贿罪对象范围
(二)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条件
(三)单独设置受贿罪的法定刑并对其分类立法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受贿罪定罪量刑情节要素司法适用分析——基于《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 钱松.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2)
[2]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J]. 刘宪权. 法学. 2016(05)
[3]《刑法修正案(九)》贿赂犯罪立法修正评析[J]. 魏昌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2)
[4]浅析性贿赂不可入罪的理由[J]. 柳晓燕. 法制博览. 2016(02)
[5]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J]. 张旭. 当代法学. 2016(01)
[6]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应当删除——以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应否入罪为切入点的思考[J]. 王志祥,柯明. 法治研究. 2016(01)
[7]贪贿犯罪立法修正释评及展望——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J]. 钱叶六.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6)
[8]论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研究视角[J]. 王林林. 刑法论丛. 2015(02)
[9]当代中国贪污贿赂犯罪刑法完善探讨——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基点[J]. 闫雨.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15(04)
[10]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的立法完善[J]. 梁根林.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2)
本文编号:34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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