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
发布时间:2021-11-21 16:53
纵观我国刑法历史上的一次次修改与补充,可以清楚地看到抽象危险犯在我国刑事立法领域的扩张。虽然在学界引发了不少的争议,但是毋庸置疑抽象危险犯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理论依据。界定抽象危险犯,首先要明确何为“抽象危险”,所谓抽象危险就是立法者拟制的危险,这是一种结果危险而非行为危险,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符合刑法构成要件的行为就推定其具有危险性,而无需具体判断。抽象危险犯是指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所预定之抽象危险之危险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危险性行为,就可认定具有此等抽象危险犯,而无须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具体判断。我国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扩张是必要的,梳理个罪的发展线索可以看到在我国的刑事立法中,抽象危险犯的增设有着明显的历史轨迹。尽管理论界对于抽象危险犯的设立仍然存在不同观点,但是抽象危险犯理论是契合风险社会背景的,是符合刑法理论变动的。首先,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要求。人类社会已经进入风险社会,为了消除人们的不安全感,管理防控潜在的、连锁的危险,在立法上适当增设抽象危险犯是有必要的。其次,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符合一般预防的理念的。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对可能发...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抽象危险犯概述
第一节 抽象危险犯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一、抽象危险犯的概念
二、抽象危险犯的构成特征
第二节 抽象危险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
二、抽象危险犯与行为犯
第二章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正当性分析
第一节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必要性
一、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要求
二、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积极的一般预防的需要
三、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有助于降低控方证明责任
第二节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可行性
一、域外抽象危险犯刑事立法例之借鉴
二、我国刑事立法实践的探索
三、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理论成果支撑
第三章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路径
第一节 我国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立法原则
一、谦抑性原则
二、责任主义原则
三、法益保护主义原则
第二节 我国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具体路径
一、食品、药品犯罪领域的抽象危险犯
二、将污染环境罪规定为抽象危险犯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之理论与实践[J]. 李梁. 法学杂志. 2017(12)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认定的现状、疑问与检讨[J]. 马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3]“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思考[J]. 何荣功. 中国法学. 2016(03)
[4]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 论刑法的目的[J].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陈璇. 中外法学. 2015(02)
[5]从等价报应到积极的一般预防——黑格尔刑罚理论的新解读及其启示[J]. 陈金林. 清华法学. 2014(05)
[6]风险社会语境中食品药品安全之刑法保护——以抽象危险犯为切入点[J]. 吴鹏. 学习论坛. 2014(06)
[7]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诠释与风险防控[J]. 陈京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3)
[8]过失犯的危险犯:以中德立法比较为视角[J]. 陈兴良. 政治与法律. 2014(05)
[9]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刑法理论[J]. 劳东燕. 中外法学. 2014(01)
[10]抽象危险犯自身谦抑机制研究——以醉驾案件具体危险犯化认定倾向为视角[J]. 李川. 政治与法律. 2013(12)
本文编号:3509880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抽象危险犯概述
第一节 抽象危险犯的概念与构成特征
一、抽象危险犯的概念
二、抽象危险犯的构成特征
第二节 抽象危险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
二、抽象危险犯与行为犯
第二章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正当性分析
第一节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必要性
一、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要求
二、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是积极的一般预防的需要
三、抽象危险犯的适当扩张有助于降低控方证明责任
第二节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可行性
一、域外抽象危险犯刑事立法例之借鉴
二、我国刑事立法实践的探索
三、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理论成果支撑
第三章 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之路径
第一节 我国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立法原则
一、谦抑性原则
二、责任主义原则
三、法益保护主义原则
第二节 我国抽象危险犯适当扩张的具体路径
一、食品、药品犯罪领域的抽象危险犯
二、将污染环境罪规定为抽象危险犯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之理论与实践[J]. 李梁. 法学杂志. 2017(12)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认定的现状、疑问与检讨[J]. 马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3]“预防性”反恐刑事立法思考[J]. 何荣功. 中国法学. 2016(03)
[4]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 论刑法的目的[J].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陈璇. 中外法学. 2015(02)
[5]从等价报应到积极的一般预防——黑格尔刑罚理论的新解读及其启示[J]. 陈金林. 清华法学. 2014(05)
[6]风险社会语境中食品药品安全之刑法保护——以抽象危险犯为切入点[J]. 吴鹏. 学习论坛. 2014(06)
[7]抽象危险犯的概念诠释与风险防控[J]. 陈京春.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3)
[8]过失犯的危险犯:以中德立法比较为视角[J]. 陈兴良. 政治与法律. 2014(05)
[9]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刑法理论[J]. 劳东燕. 中外法学. 2014(01)
[10]抽象危险犯自身谦抑机制研究——以醉驾案件具体危险犯化认定倾向为视角[J]. 李川. 政治与法律. 2013(12)
本文编号:350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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