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治理中刑事和解扩张适用及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2-01-20 13:01
当前,我国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将生态修复责任作为酌定量刑情节适用,却未将其纳入刑事和解轨道内运行,这一做法存在诸多弊端。生态修复与刑事和解具有价值契合性,环境法益具有和解基础,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环境犯罪适用刑事和解提供了借鉴。在环境犯罪中适用刑事和解应加强刑事实体法规制,明确适用的案件类型和范围,并强化和解协议的审查和监督。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 2020,(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生态修复在环境犯罪案件中的适用
(一)生态修复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现状
(二)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生态修复责任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完备的法律规范。
2. 适用条件的标准不一。
3. 适用阶段受限。
4. 监管、保障措施混乱。
三、困境破解:刑事和解在环境犯罪中的扩张适用
(一)生态修复与刑事和解价值取向之契合
(二)环境法益具有适用刑事和解的基础
(三)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环境犯罪和解提供借鉴
四、法律规制:环境犯罪适用刑事和解的风险规避
(一)刑事实体法规制
1. 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生态修复为非刑罚处罚方法。
2. 将刑事和解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
(二)规范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1. 侵害具体被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和解。
2. 侵害自然资源物权的和解。
3. 侵犯公益性环境法益的和解。
(三)强化和解协议的审查与监督
1. 对和解协议的实质性审查。
2. 确保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恢复性措施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分析[J]. 李挚萍,田雯娟. 法学杂志. 2018(12)
[2]生态修复的刑事判决样态研究[J]. 蒋兰香. 政治与法律. 2018(05)
[3]论环境资源犯罪治理中刑事和解的适用[J]. 侯艳芳. 政法论丛. 2017(03)
[4]论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力的边界及处分限度——以民刑责任良性互补为视角[J]. 蒋凌申.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6(05)
[5]《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理解与适用[J]. 范明志,韩建英,黄斌. 法律适用. 2016(05)
[6]生态犯罪治理刑事和解模式的困境与出路——以福建生态犯罪“补植复绿”司法实践为例[J]. 白晓东,李兰英.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7]环境权法律属性分析——以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视角[J]. 谢登科. 求是学刊. 2015(06)
[8]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新探——以刑、民事责任转化原理为视角[J]. 李会彬. 法商研究. 2015(04)
[9]论生态恢复裁判方式的法制化——以赎刑制度的后现代改造为视角[J]. 邓晓东.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2)
[10]论刑事和解案件司法公信力的法制保障[J]. 姚显森.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4(05)
本文编号:3598872
【文章来源】:理论月刊. 2020,(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生态修复在环境犯罪案件中的适用
(一)生态修复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现状
(二)作为酌定量刑情节的生态修复责任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完备的法律规范。
2. 适用条件的标准不一。
3. 适用阶段受限。
4. 监管、保障措施混乱。
三、困境破解:刑事和解在环境犯罪中的扩张适用
(一)生态修复与刑事和解价值取向之契合
(二)环境法益具有适用刑事和解的基础
(三)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为环境犯罪和解提供借鉴
四、法律规制:环境犯罪适用刑事和解的风险规避
(一)刑事实体法规制
1. 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生态修复为非刑罚处罚方法。
2. 将刑事和解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
(二)规范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1. 侵害具体被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和解。
2. 侵害自然资源物权的和解。
3. 侵犯公益性环境法益的和解。
(三)强化和解协议的审查与监督
1. 对和解协议的实质性审查。
2. 确保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恢复性措施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分析[J]. 李挚萍,田雯娟. 法学杂志. 2018(12)
[2]生态修复的刑事判决样态研究[J]. 蒋兰香. 政治与法律. 2018(05)
[3]论环境资源犯罪治理中刑事和解的适用[J]. 侯艳芳. 政法论丛. 2017(03)
[4]论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力的边界及处分限度——以民刑责任良性互补为视角[J]. 蒋凌申.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6(05)
[5]《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理解与适用[J]. 范明志,韩建英,黄斌. 法律适用. 2016(05)
[6]生态犯罪治理刑事和解模式的困境与出路——以福建生态犯罪“补植复绿”司法实践为例[J]. 白晓东,李兰英.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7]环境权法律属性分析——以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视角[J]. 谢登科. 求是学刊. 2015(06)
[8]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新探——以刑、民事责任转化原理为视角[J]. 李会彬. 法商研究. 2015(04)
[9]论生态恢复裁判方式的法制化——以赎刑制度的后现代改造为视角[J]. 邓晓东.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2)
[10]论刑事和解案件司法公信力的法制保障[J]. 姚显森.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4(05)
本文编号:35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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