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交易型受贿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9-17 23:17
  本文以《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入点,结合相关案例,分析目前交易型受贿犯罪中存在的争议观点及其对定罪的影响,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简述研究交易型受贿的意义以及所谓的“交易行为”被认定为犯罪的原因。目前我国受贿犯罪高发,随着经济转型和发展,其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变化,大大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办理侦察难度,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时也会产生一些分歧,这将不利于推进反腐行动的深入开展。交易型受贿作为一种新型受贿犯罪,在看似正常的民商事行为的掩蔽下完成犯罪行为,较之于传统的受贿形式,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等特点,正是有了“交易行为”这层外衣及上述困难,有可能出现非罪化的情况。必须正确理解“交易行为”入罪的原因,那就是其权钱交易的本质没有变,在这个过程中,侵害了刑法保护的利益,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第二部分结合实例,较为全面的分析了交易型受贿的构成要件,涉及四个方面:通过分析论证无特殊身份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成立交易型受贿共犯的条件;论证受贿人主观上应当对财物的价值、财物的贿赂性质具有认识,但无需具有使用的故意;关于本罪保护的法益是什么,一直存...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交易型受贿概述
    一、研究交易型受贿的意义
    二、“交易行为”入罪的原因
        (一)本质是权钱交易
        (二)侵犯了相关法益
第二章 交易型受贿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三、犯罪客体
    四、客观方面
第三章 影响交易型受贿定罪的因素
    一、受贿数额的认定问题
        (一)“交易时”如何界定
        (二)以“市场价格”为基准
        (三)“明显”的标准
    二、“优惠购物”的认定
    三、“等物品”如何理解
第四章 完善建议
    一、细化《意见》规定,完善认定标准
        (一)明确“交易时”这个时间点
        (二)明确“明显”的范围
    二、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限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1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刑”反腐与刑法理性[J]. 何荣功.  法学. 2014(12)
[2]“收受礼金”入刑论[J]. 王军.  公民与法(法学版). 2014(08)
[3]房产交易型受贿犯罪数额计算基准时间的界定问题[J]. 吴波,李晓佩.  法学. 2013(10)
[4]“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认定——以京城首例认定“以其他交易形式”受贿案为视角[J]. 朱里.  中国检察官. 2013(06)
[5]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成为受贿罪的成立条件[J]. 李洁.  当代法学. 2010(01)
[6]“财产性利益”型贿赂相关问题探讨[J]. 张绍谦,郑列.  法学. 2009(03)
[7]交易型受贿犯罪的刑法界定[J]. 刘宪权.  法学杂志. 2008(06)
[8]对“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的解读——从一件受贿案谈起[J]. 于天敏,么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8(04)
[9]交易型受贿若干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J]. 孙奕军.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8(03)
[10]贿赂案件中文物、字画等贿物价格的认定[J]. 陆漫.  法治研究. 2008(03)

硕士论文
[1]交易型受贿犯罪相关问题研究[D]. 王庆旭.山东大学 2017
[2]新型受贿犯罪疑难问题分析及立法完善[D]. 刘建雄.华南理工大学 2016
[3]论交易型受贿[D]. 张炜.华东政法大学 2008



本文编号:368012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68012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098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