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理的三重语境
发布时间:2023-03-19 20:23
刑法法理属于部门法理学的范畴,它对于刑法理论的建构和司法实践的运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因此,刑法法理是刑法理论中的最高层次的理念和学说。从刑法法理的内容上分析,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这就是刑法法理的本原论、价值论和知识论。在刑法本原论中,主要讨论刑法的观念问题,即刑法观、犯罪观和刑罚观,这些理论是刑法法理的基础和根基。在刑法价值论中,主要涉及罪刑法定主义,它所包含的人权保障和形式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刑法思维方法论。在刑法知识论中,主要阐述刑法教义学,这是刑法理论的主体内容。只有从以上三个层面上理解刑法法理,才能对刑法理论具有宏观而确定的把握。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刑法观:刑法法理的本原论
(一)刑法观
(二)犯罪观
(三)刑罚观
二、罪刑法定主义:刑法法理的价值论
(一)人权保障
(二)形式理性
三、刑法教义学:刑法法理的知识论
(一)分析方法
1.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2.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
3.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
(二)分析工具
1.解释功能
2.塑造功能
3.统合功能
本文编号:376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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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观:刑法法理的本原论
(一)刑法观
(二)犯罪观
(三)刑罚观
二、罪刑法定主义:刑法法理的价值论
(一)人权保障
(二)形式理性
三、刑法教义学:刑法法理的知识论
(一)分析方法
1.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2.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
3.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
(二)分析工具
1.解释功能
2.塑造功能
3.统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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