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3-04-02 02:36
P2P网贷平台的出现为民间资本的活络、充分发挥资本效用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新渠道。但P2P网贷平台的"异化"导致了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身负保障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重责的检察机关而言,有必要针对P2P非法集资犯罪相较于传统非法集资犯罪的不同之处,就审查P2P非法集资犯罪中所涉及的证据审查、行为定性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P2P网贷平台的基本模式及异化趋势
(一)P2P网贷平台的基本模式
(二)P2P网贷平台的异化
1.平台担保模式。
2.债权转让模式。
二、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
(一)去当面化交易。
(二)高收益,低门槛。
(三)区域范围:辐射面广是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另一大特点。
三、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难点
(一)证据审查有难度
1.搜集不全面,取证成本高。
2.电子数据杂,证据难辨识。
(二)定罪量刑有争议
1.犯罪主体难确定。
2.共同犯罪难追责。
四、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件的刑法规制路径
(一)建立电子数据+传统书证审查模式。
(二)审慎把握共犯追诉标准。
本文编号:377836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P2P网贷平台的基本模式及异化趋势
(一)P2P网贷平台的基本模式
(二)P2P网贷平台的异化
1.平台担保模式。
2.债权转让模式。
二、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
(一)去当面化交易。
(二)高收益,低门槛。
(三)区域范围:辐射面广是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另一大特点。
三、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查难点
(一)证据审查有难度
1.搜集不全面,取证成本高。
2.电子数据杂,证据难辨识。
(二)定罪量刑有争议
1.犯罪主体难确定。
2.共同犯罪难追责。
四、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案件的刑法规制路径
(一)建立电子数据+传统书证审查模式。
(二)审慎把握共犯追诉标准。
本文编号:377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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