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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边界——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5 00:54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条件,对其性质和地位的正确把握,是确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边界的重要依据。在本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仅是为提示违法性而存在,而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个人生活的安宁,而不是所谓的信息自决权。在本罪司法认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两个层面的价值和意义:一方面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之后,通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提示违法性功能,审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即法律上的根据;另一方面,在行为人的责任评价阶段,通过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评价行为人违法性认识的有无、错误的可避免性,进而作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可归责的评价。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危机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构成要件抑或提示违法性
    (一) 方法论的歧途:从“违反国家规定”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二) 刑法教义学的回归:“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罪状性质的厘清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解释的实质根据:个人生活安宁之侵害
    (一) 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法理基础:信息自决权
    (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之法益:个人生活安宁的证成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对违法性认识的影响
    (一) 违法性认识必要与否的纠葛
    (二)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实质解释的司法因应



本文编号:38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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