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受贿罪司法认定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6-04 00:04
文章以干股型受贿、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交易型受贿、赌博型受贿为例,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新型受贿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司法实践与法律法规对上述新型受贿行为的相关争议作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建议:将《刑法》中关于贿赂的范围从"财物"扩大到"利益";取消《刑法》中受贿罪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意见》应把交易型受贿罪中的"交易时间"确定为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意见》应把超出比例收取的"红利"确定为干股型受贿的受贿数额;《意见》应把实际领取的薪酬超过幅度范围上限的部分确定为受贿数额;《解释意见》应对"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和"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做出详细解释。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新型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干股型受贿
1. 干股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干股型受贿数额的认定
(二)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
1.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之分析(1)对“特定关系人”范围界定
(三)交易型受贿
(四)赌博型受贿
1. 赌博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赌博型受贿之类型分析
二、新型受贿相关法律认定之建议
(一)《刑法》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 将受贿罪对象的范围从“财物”扩大到“利益”
2. 取消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二)《意见》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意见》应把超出比例收取的“红利”数额确定为干股型受贿的受贿数额
2.《意见》应把实际领取的薪酬超过幅度范围上限的部分确定为受贿数额
3. 把《意见》中有关交易型受贿罪中的“交易时间”确定为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解释意见》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 对《解释意见》中关于“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的认定
2. 对《解释意见》中关于“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的认定
本文编号:3830300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新型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干股型受贿
1. 干股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干股型受贿数额的认定
(二)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
1.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薪型受贿之分析(1)对“特定关系人”范围界定
(三)交易型受贿
(四)赌博型受贿
1. 赌博型受贿的表现形式
2. 赌博型受贿之类型分析
二、新型受贿相关法律认定之建议
(一)《刑法》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 将受贿罪对象的范围从“财物”扩大到“利益”
2. 取消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二)《意见》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意见》应把超出比例收取的“红利”数额确定为干股型受贿的受贿数额
2.《意见》应把实际领取的薪酬超过幅度范围上限的部分确定为受贿数额
3. 把《意见》中有关交易型受贿罪中的“交易时间”确定为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
(三)《解释意见》中相关规定的认定建议
1. 对《解释意见》中关于“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的认定
2. 对《解释意见》中关于“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的认定
本文编号:383030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830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