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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的限制从属性说之坚持——以共犯违法相对性的扩张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4-07-01 22:52
  承认共犯违法的相对性对要素从属性中限制从属性说的通说地位形成了挑战。限制从属性说贯彻了共犯论"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这一基本命题,但是在正犯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共犯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或者共犯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正犯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的实际问题解决上存在困境。站在规范论的立场上,共犯违法的本质是对其自身行为规范的违反,由于行为规范中也包括了结果的内容,因此,共犯违法的相对性包括人的违法与物的违法两方面内容。共犯的违法性是由自身要素决定的固有违法与起到消极限制作用的正犯违法共同构成的,在此意义上,限制从属性说仍然应当得到坚持。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限制从属性说面临的挑战
二、共犯限制从属性下的违法相对性
    (一)共犯违法相对性的规范论根据
    (二)共犯违法相对性的范围
        1.共犯“物的违法”的相对性
        2.共犯“人的违法”的相对性
三、限制从属性说的妥当性及其实现路径
    (一)限制从属性说的妥当性
        1.限制从属性说的理论意义
        2.限制从属性说的实践价值
    (二)限制从属性说的实现路径
四、限制从属性说的具体展开
    (一)共犯成立的必要条件与限制从属性说之坚持
    (二)正犯要素的连带性与真正身份犯的共犯



本文编号:399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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