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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刑法定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3-10-28 20:21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扫描二维码支付这一新兴的移动支付方式由于其灵活便捷性正在被广泛应用,但其中也蕴含着财产犯罪的刑事风险。如在全国多地发生的“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案:行为人偷偷将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在商铺提供、用于顾客付款的二维码上,顾客扫描二维码付款,钱款均进入行为人账户。该行为的定性问题在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务届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分为盗窃罪和诈骗罪两大阵营,两大阵营内部又各有进一步的观点纷争,亦有人主张以侵占罪进行刑法定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财产犯罪的方式变得多样化、智能化,一些不同于传统侵犯财产犯罪的因素的加入,使得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常见的财产犯罪之间的界限似乎变得不甚分明、难以界定,从而为行为定性带来困扰。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以“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典型案例及法院判决情况,梳理实务届及学术界对这一案件定性的不同观点及其理由,找出争议焦点;其次,从国外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分理论入手,分析三罪的刑法区分;再次,结合学术上的相关理论,对决定行为刑法定性的焦点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包括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中的财产法益受损人、犯罪对象、财物占有...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
    (三)研究综述
    (四)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安排
一 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刑法定性问题概述
    (一)典型案例分析
    (二)对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定性问题的学说
    (三)争议焦点
二 国外对盗窃、诈骗、侵占的区分理论
    (一)英美关于盗窃、诈骗、侵占的区分理论
    (二)日本关于盗窃、诈骗、侵占罪的区分理论
三 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刑法定性
    (一)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财产法益受损人
    (二)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的行为对象
    (三)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中的财物占有状况
    (四)不存在诈骗要求的处分行为
四 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的刑法定性的立场选择
    (一)驳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成立侵占罪
    (二)驳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成立诈骗罪
    (三)驳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成立特殊形式的盗窃罪
    (四)偷换支付二维码取财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五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5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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