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11-25 00:26
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尤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并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这两大抓手,构建出更为严密的法治环境。致力于通过二者相互协同配合,达到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进一步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但从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看,虽然机制层面日渐完善,但从其实践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针对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展,我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优化对策。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发展
二、我国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部门间缺乏明确的职权划分
(二)未能明确出刑事司法机关职权边界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缺失法律依据
三、加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的实践对策
(一)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复合性
(二)融合破坏资源犯罪侦查队伍与“环保警察”力量
(三)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优化行刑衔接程序
本文编号:3866900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发展
二、我国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部门间缺乏明确的职权划分
(二)未能明确出刑事司法机关职权边界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缺失法律依据
三、加强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的实践对策
(一)强化综合执法队伍的复合性
(二)融合破坏资源犯罪侦查队伍与“环保警察”力量
(三)发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优化行刑衔接程序
本文编号:386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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