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故意的对象因素
发布时间:2024-02-26 19:38
我国刑法理论通常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来界定犯罪故意的概念,但这一界定明显不能作为区分犯罪故意与一般危害故意的标准。本文根据相关刑法规定之间的逻辑联系,提出了犯罪故意中存在相对独立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对象因素的观点。这一观点的提出,不仅有助于完整地理解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的内容,而且也为解决违法性认识的地位等刑法理论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与犯罪故意的应有内涵
(一)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故意概念的质疑
(二)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应有的内容
二、犯罪故意中的对象因素
(一)对象因素在犯罪故意中的相对独立性
(二)对象因素与认识因素之间的关系
三、犯罪故意对象因素与违法性认识
(一)“违法性认识”应当是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
(二)“违法性认识”只是犯罪故意中“应当认识到”的因素
(三)“社会危害性认识”是“违法性认识”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四)犯罪故意中“违法性认识”因素的存在是司法人员客观判断的结果
本文编号:39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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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刑法中故意犯罪与犯罪故意的应有内涵
(一)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故意概念的质疑
(二)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应有的内容
二、犯罪故意中的对象因素
(一)对象因素在犯罪故意中的相对独立性
(二)对象因素与认识因素之间的关系
三、犯罪故意对象因素与违法性认识
(一)“违法性认识”应当是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
(二)“违法性认识”只是犯罪故意中“应当认识到”的因素
(三)“社会危害性认识”是“违法性认识”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四)犯罪故意中“违法性认识”因素的存在是司法人员客观判断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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