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司法误区
发布时间:2024-02-28 05:55
司法对待正当防卫制度存在五大认识误区。在利益平衡上,未能重视立法宗旨的特殊性而导致利益博弈上的失衡;容易将在先的行政违法作为否定正当防卫的因素;在防卫时间的判断标准上存在错误认识;在防卫强度的认识上,强度相适应说根深蒂固;在防卫意图的理解上,误将事先有准备行为当作否定防卫意图的因素;在刑事责任上,误将动作故意混为犯罪故意,从而将防卫过当认定为故意犯罪。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利益平衡的错误考量
二、防卫意图的错误考量
(一)行政违法的认识误区
(二)事先准备的认识误区
三、防卫时间的错误考量
(一)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
(二)不法侵害的结束时刻
四、防卫强度的错误考量
(一)手段相适应说
(二)不法侵害减弱说
(三)打击持续时间
五、防卫过当的责任认定错误
(一)防卫过当的定性错误
(二)防卫过当的量刑错误
余论
本文编号:3913568
【文章页数】:17 页
【文章目录】:
一、利益平衡的错误考量
二、防卫意图的错误考量
(一)行政违法的认识误区
(二)事先准备的认识误区
三、防卫时间的错误考量
(一)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
(二)不法侵害的结束时刻
四、防卫强度的错误考量
(一)手段相适应说
(二)不法侵害减弱说
(三)打击持续时间
五、防卫过当的责任认定错误
(一)防卫过当的定性错误
(二)防卫过当的量刑错误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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