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渎职罪的因果关系
发布时间:2024-03-18 22:37
因果关系作为构成要件必备要素,在刑法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就一般犯罪而言,因其因果关系具有直接性,排除特别的场合,因果关系的认定不存在困难;但因渎职罪因果关系具有多因一果、直接与间接并存等特点,因果关系认定始终是难题。根据危险现实化的因果关系理论,危害结果是由多人造成以及存在介入因素的场合,都不能否定渎职罪的因果关系。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因果关系学说诸相及评价
(一)条件说
(二)原因说
(三)相当因果关系说
(四)危险的现实化说
二、渎职罪因果关系的特征
(一)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并存
(二)职责性特征
(三)复杂性与多样性特征
三、渎职罪因果关系认定
(一)多因一果场合因果关系的认定
(二)存在介入因素场合因果关系的认定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3191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因果关系学说诸相及评价
(一)条件说
(二)原因说
(三)相当因果关系说
(四)危险的现实化说
二、渎职罪因果关系的特征
(一)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并存
(二)职责性特征
(三)复杂性与多样性特征
三、渎职罪因果关系认定
(一)多因一果场合因果关系的认定
(二)存在介入因素场合因果关系的认定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3191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931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