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死刑制度改革之立法前瞻——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死刑修正的设想
发布时间:2024-06-01 00:24
我国现阶段死刑制度的立法改革,应当在立法理念上选择前瞻性与妥协性并举的修正思路,在立法布局上采纳"总则+分则"的修正模式,在立法方法上选取削减死刑罪名、调控死刑适用范围、体系性实质考察的修正策略。具体而言,在刑法总则层面,《刑法修正案(十一)》可以在死缓制度改革、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终身监禁制度改革三个方向上完成对死刑的修正;在刑法分则层面,《刑法修正案(十一)》可以在死刑罪名的直接削减、死刑罪名的技术性削减、绝对确定死刑的清理、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四个方向上完成对死刑的修正。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死刑制度改革的线索梳理
(一)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理念
(二)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布局
(三)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方法
二、刑法总则层面的死刑修正设想
(一)死缓制度的改革
1.继续提升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标准
2.死缓考验期限的相对化调整
(二)限制死刑适用对象范围之扩大
(三)终身监禁制度之改革
三、刑法分则层面的死刑修正设想
(一)死刑罪名的直接削减
1.削减运输毒品罪的死刑罪名
2.削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死刑罪名
3.削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死刑罪名
(二)死刑罪名的技术性削减
1.数罪并罚原理的技术方案
2.法条竞合(想象竞合)原理的技术方案
3.转化犯原理的技术方案
(三)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清理
(四)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1.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2.抢劫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3.强奸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4.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85294
【文章页数】: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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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制度改革的线索梳理
(一)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理念
(二)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布局
(三)死刑立法修正的基本方法
二、刑法总则层面的死刑修正设想
(一)死缓制度的改革
1.继续提升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标准
2.死缓考验期限的相对化调整
(二)限制死刑适用对象范围之扩大
(三)终身监禁制度之改革
三、刑法分则层面的死刑修正设想
(一)死刑罪名的直接削减
1.削减运输毒品罪的死刑罪名
2.削减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死刑罪名
3.削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死刑罪名
(二)死刑罪名的技术性削减
1.数罪并罚原理的技术方案
2.法条竞合(想象竞合)原理的技术方案
3.转化犯原理的技术方案
(三)绝对确定死刑规定的清理
(四)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1.故意杀人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2.抢劫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3.强奸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4.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弹性收缩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85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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