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区分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17-07-31 09:10
本文关键词:犯罪之间的界限与区分问题探究
【摘要】:我国刑法理论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上存在一定问题:或者机械套用四要件且只做简单比较,得出的区分标准往往只是一般性的,丧失理论指导意义;或者否定此罪与彼罪区分的理论探讨,主张不必讨论犯罪之间的界限,只要正确解释犯罪的各个构成要件,并运用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就能准确适用刑法条文。文章认为,犯罪之间的界限是客观存在的,探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也是必要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罪与罪在模糊地带上的根本区分"的新观点,即犯罪之间的区分应限于罪与罪在易混难辨的模糊地带上的区分,而决定犯罪之间区分的关键在于两罪之间的互斥性要素。
【作者单位】: 广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犯罪界限 犯罪区分 模糊地带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一、问题提出截至刑法修正案九,我们刑法分则总共规定了470多个罪名。一方面由于每个犯罪都有自己“独立”的犯罪构成,因而罪与罪得以区分;但另一方面由于某些犯罪之间在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上存在一定的交叉与重叠关系,使得这些犯罪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从而给犯罪性质的认定,
本文编号:59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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