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客观处罚条件之“中国化”
本文关键词:论客观处罚条件之“中国化”
【摘要】:大陆法系之犯罪成立通常以行为符合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及有责性之传统三要件为构成条件,然而又确实存在某种特例,在完备三阶层之构成要件之后仍需判断行为之应受处罚性的首要根据是位于不法和有责之外客观处罚条件之完备,才能给予相应之刑罚处罚。客观处罚条件自其诞生之初便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概念,从其本质属性之争论至其存在正当性、机能以及其体系地位。关于其体系地位之争,分别出现刑罚阻却事由说,构成要件要素还原说、犯罪成立要件说以及两分说之观点,而本文的第一部分便针对上述争议所进行的具体论述。而由于随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所设刑事政策导向之变更,以其为导向的客观处罚条件之机能亦发生转变,从最初单纯的限制刑罚之机能转化至扩张刑罚之机能,于是机能转变之影响又引发了客观处罚条件与责任主义原则之紧张关系,产生了客观处罚条件是否对抗责任主义原则之质疑。于此质疑,学者们不断提出解决途径,如限缩客观处罚条件之概念范围,或者全盘否定客观处罚条件之存在,而其中最为瞩目的是原则与例外的处理途径,直面两者间无可避免之冲突,以原则与例外之方式使两者相安无事,各司其职,并揭示责任主义原则并非不可僭越之教条,客观处罚条件凭借刑事政策之原由、风险社会之需要,此符合社会公正之国家需求成为偏离责任原则之刑法例外现象而正当合法之存在,以上便为本文第二部分所论之核心。 尽管客观处罚条件之理论起源于大陆法系之理论,然而,于我国而言,即使我们所坚持之理论体系与大陆法系并不完全相同,但确实亦存在此种立法现象,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严重后果,到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比比皆是。此种犯罪定量因素之处理,我国理论界尚存疑难之困惑,司法实践亦存解决之困境,故,客观处罚条件之“中国化”便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了。客观处罚条件本就是刑法体系化、精细化之后的产物,并非德日刑法一家独有之物,亦应为中华法系所共有之物,同时此之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例证了我国刑法逐渐趋向精细化、体系化之发展。因此,客观处罚条件之“中国化”势在必行,而本文之重点论述部分便为第三、四部分,在理论上将客观处罚条件融入我国理论体系,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解决实践困境。客观处罚条件之“中国化”并非是简单之拿来主义,而是结合我国刑法理论之逻辑,契合我国司法实践之现实对客观处罚条件之概念进行创新性修正与改造,使其具有本土化之可能性与本土实用性,从而妥当解读定量因素,切实回应刑事政策之需要,缓和我国犯罪之有效追惩与司法之资源有限此二者之间的紧张局势。
【关键词】:客观处罚条件 责任主义原则 中国化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14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6
- 目录6-8
- 序言8-9
- 一、客观处罚条件之本体及其于阶层犯罪论体系之定位9-23
- (一) 客观处罚条件之界定9-12
- (二) 客观处罚条件的分类12-16
- 1、纯正的客观处罚条件与不纯正的客观处罚条件13-14
- 2、内在的客观处罚条件与外在的客观处罚条件14-15
- 3、积极的客观处罚条件与消极的客观处罚条件15-16
- 4、狭义的客观处罚条件与广义的客观处罚条件16
- (三) 客观处罚条件之机能16-18
- 1、刑罚限制之机能17
- 2、刑罚扩张之机能17-18
- (四) 客观处罚条件之阶层犯罪论体系定位18-23
- 1、刑罚阻却事由说之评介19
- 2、构成要件要素还原说之评释19-21
- 3、独立犯罪成立要件说之评价21-22
- 4、折中的二分说之评论22-23
- 二、客观处罚条件与责任主义原则之关系23-31
- (一) 责任主义原则之界定及其机能23-25
- 1、责任主义原则之认知23-24
- 2、责任主义原则之机能24-25
- (二) 客观处罚条件于责任主义原则之挑战25-27
- 1、客观处罚条件机能转变之影响25-26
- 2、客观处罚条件体系定位之作用26-27
- (三) 客观处罚条件——责任主义原则之例外27-31
- 1、责任主义原则并非不可逾越之教条27-28
- 2、客观处罚条件作为责任主义原则例外之正当性理由28-31
- 三、客观处罚条件“中国化”之学理考察31-43
- (一) 客观处罚条件“中国化”之可行性分析32-36
- 1、两大法系犯罪特征之相似33-34
- 2、两大法系构成要件要素之相应34-36
- (二) 客观处罚条件“中国化”之路径36-43
- 1、客观超过要素说之尝试36-37
- 2、内在客观处罚条件说之努力37-38
- 3、罪量要件说之探索38-40
- 4、客观处罚条件与中国犯罪构成体系契合之我见40-43
- 四、客观处罚条件“中国化”之实践43-54
- (一) 分则中客观处罚条件的类型化考察43-46
- 1、结果型客观处罚条件43-44
- 2、程序型客观处罚条件44
- 3、其他型客观处罚条件44-46
- (二) 个罪检验——以丢失枪支不报罪为例46-54
- 1、问题的提出——丢失枪支不报罪之罪过解释困境46-49
- 2、借鉴客观处罚条件理论定位“严重后果”49-54
- 结语54-55
- 参考文献55-59
- 作者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简介59-60
- 致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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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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