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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的特别没收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5 02:16

  本文关键词:我国刑法中的特别没收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特别没收 违禁品 供犯罪所用财物 犯罪所得


【摘要】:我国《刑法》第64条简单粗陋地规定了特别没收、追缴与责令退赔制度,以致于对特别没收的界定与适用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特别没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剥夺与犯罪密切相关之物的所有权,并将其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终局性的处置措施。特别没收与一般没收在正当性根据、性质、没收对象、适用前提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特别没收与不具有实体处分意义的“追缴”、“责令退赔”等程序性措施也有所区别,其主要包含违禁品之没收、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之没收、犯罪所得之没收三种。关于特别没收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界形成不同学说,主要有刑罚说,保安处分说,独立处分说和强制措施说四种。然而,对于其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区分特别没收的不同种类分别予以定性。对于违禁品与供犯罪所用财物之没收,应属于保安处分,而对于没收犯罪所得之性质,应区分犯罪行为人犯罪所得之没收和无责任能力人或者未参与犯罪的第三人之没收,前者属于保安处分,后者属于“类似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的处置措施。反观我国目前仅在《刑法》第64条之粗陋规定,可见立法者的消极态度,以致其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如特别没收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追缴、责令退赔的混乱适用;“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与“犯罪所得”的模糊适用以及第三人利益保护之缺失等问题。鉴于此,亟待在立法上对特别没收进行完善,建议提升特别没收的法律地位,将其作为“对财产的刑事处置措施”,设置在《刑法》第一编第四章“刑罚的具体应用”之后,单独列为第五章,原来的第五章“其他规定”相应地顺延作为第六章。从规范法律术语的角度出发,对我国《刑法》第64条所规定的追缴、责令退赔的说法予以放弃,以避免法律术语间的混淆使用。为此,不妨参照韩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刑法》中设立追征制度,并将其与特别没收共同作为“对财产的刑事处置措施”。此外,立法上应明确,“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之没收不应包含过失犯罪,以及不应局限于“本人财物”;与此同时,还应明确“犯罪所得”之没收不应包括没收间接所得以及没收犯罪所得不应扣除成本,最后,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方面考虑,在我国《刑法》有关特别没收的规定中引入善意取得制度,从而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特别没收 违禁品 供犯罪所用财物 犯罪所得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第一章 我国刑法中特别没收的基本界定9-19
  • 第一节 特别没收的概念及其辨析9-13
  • 一、特别没收的概念9-10
  • 二、特别没收与相关概念的辨析10-13
  • 第二节 特别没收的种类13-19
  • 一、“违禁品”之没收13-14
  • 二、“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之没收14-15
  • 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之没收15-19
  • 第二章 特别没收的法律性质19-27
  • 第一节 特别没收性质的学说争鸣19-22
  • 一、刑罚说及其理由19
  • 二、保安处分说及其理由19-20
  • 三、独立处分说及其理由20-21
  • 四、强制措施说及其理由21-22
  • 第二节 特别没收性质之争的评论22-24
  • 一、刑罚说之评论22-23
  • 二、保安处分说之评论23
  • 三、独立处分说之评论23
  • 四、强制措施说之评论23-24
  • 第三节 特别没收性质的重新界定24-27
  • 一、没收违禁品的法律性质24
  • 二、没收供犯罪所用财物的法律性质24-25
  • 三、没收犯罪所得的法律性质25-27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中特别没收的适用现状及其问题27-33
  • 第一节 我国特别没收的适用现状及其检讨27-28
  • 一、特别没收的适用现状27
  • 二、特别没收适用现状之检讨27-28
  • 第二节 我国特别没收的适用问题28-33
  • 一、特别没收的法律地位不明确28-29
  • 二、追缴、责令退赔的混乱适用29
  • 三、“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的适用问题29-30
  • 四、犯罪所得的适用问题30-31
  • 五、第三人利益保护之缺失31-33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中特别没收的立法完善33-43
  • 第一节 域外特别没收的立法概况及比较33-37
  • 一、特别没收性质的域外立法概况33-34
  • 二、特别没收前提的域外立法概况34-35
  • 三、特别没收对象的域外立法概况35-36
  • 四、特别没收裁量的域外立法概况36
  • 五、比较研究之结论36-37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中特别没收的立法完善建议37-43
  • 一、提升特别没收的法律地位37
  • 二、设立追征制度37-38
  • 三、明确“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的适用范围38-40
  • 四、明确犯罪所得的适用范围40-41
  • 五、加强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41-43
  • 参考文献43-46
  • 结语46-47
  • 致谢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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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2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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