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刑法主观犯意比较
发布时间:2017-08-12 10:07
本文关键词:中美刑法主观犯意比较
【摘要】:在对犯罪行为进行界定时,主观犯意是一个不可缺失的要件,它揭示了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所持的心理态度。因为中西方法制发展历史的不同,中美刑法对于主观犯意的规定也不相同。但是,对比表明,在知与意两个因素的判断中,两国刑法对主观犯意的规定又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对中美刑法主观犯意的对比,将有助于对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观犯意的推敲和理解。
【作者单位】: 兰州文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关键词】: 刑法 主观犯意 中国 美国
【分类号】:D971.2;DD914;D924
【正文快照】: 一、犯罪意图的界定(一)犯罪意图的历史界定从西方刑法发展历史看,在早期的法律规定中,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行为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处理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合二为一的。12世纪,在教会法庭的案件审理中便出现了“应受谴责”的思想,这一犯罪人的主观心态既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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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拜飞;;对犯意不确定的未完成形态犯罪行为应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1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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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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