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科研经费犯罪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19 22:01
本文关键词:贪污科研经费犯罪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们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科研活动的开展也日益频繁。高校作为知识、智力以及创新力量的聚集地,承担着重要的科研任务。在我们国家,高校的科研经费来源比较广泛,这显然对推动高校科研活动的开展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由于高校财务部门对于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还不成熟,加上有关部门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也不够到位,因此近年来我们国家出现了不少贪污科研经费的犯罪现象。贪污科研经费的行为模式主要是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此行为之所以被认定为贪污罪,主要是因为司法部门认为行为人属于事业单位(高校)的工作人员,且利用了自己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虚构劳务合同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符合了贪污罪的所有构成要件。但笔者认为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不应该构成贪污罪。这一方面是因为开展科研活动应当属于普通民事行为,而不属于公共事务,因此科研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另一方面是因为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人员在实质上几乎没有任何职务之便可利用。况且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在绝大多数时候实质上既没有侵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没有侵犯国家职务的廉洁性,因此该行为并不侵犯贪污罪的客体。对于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正确认定。对于科研人员不按项目合同规定完成科研任务的,可根据其具体行为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将其行为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于科研人员在完成了科研任务之后仍非法占有结余经费或者科研设备拒不归还的,可将该行为认定构成侵占罪;对于高校在科研活动预算外私自将结余经费奖励给科研人员的行为,可将高校的行为认定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对于科研人员违规支取、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可追究其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责任;科研人员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后能够退还的,应该借助恢复性司法的经验,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甚至其他非刑事责任。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确具有一定可谴责性,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明确科研人员的身份、完善科研经费的预决算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法制意识教育等方式缓解国内现阶段日益严峻的贪污科研经费犯罪问题。另一方面,犯罪学中有关犯罪预防的基本理论也可以被应用于从宏观上审视应该如何遏制贪污科研经费的犯罪现象。
【关键词】:科研经费 科研活动 贪污罪 不当手段
【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中文摘要3-4
- 英文摘要4-8
- 1 绪论8-9
- 2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现状概述9-13
- 2.1 国内科研经费管理现状9
- 2.2 国内数起贪污科研经费案件概览9-12
- 2.2.1 浙江大学陈某贪污科研经费案9-10
- 2.2.2 山东大学刘某贪污科研经费案10-11
- 2.2.3 北京邮电大学宋某贪污科研经费案11
- 2.2.4 台湾嘉义大学余某以不实发票骗领科研经费案11-12
- 2.3 上述数起贪污科研经费案共同点12-13
- 3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构成贪污罪的法律依据13-15
- 3.1 我们国家的刑法对贪污罪的认定13
- 3.2 上述数起案件当事人被认定犯贪污罪的法律依据13-15
- 4 以不正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不应构成贪污罪15-19
- 4.1 科研人员不属于贪污罪主体15-16
- 4.1.1 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15
- 4.1.2 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5-16
- 4.2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不符合贪污罪客观要件16-18
- 4.2.1“职务之便”的界定16
- 4.2.2 科研人员无“职务之便”可利用16-17
- 4.2.3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不侵犯贪污罪客体17-18
- 4.3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未必表现为贪污罪的主观方面18-19
- 5 对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的合理认定19-25
- 5.1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未必应受刑罚19
- 5.2 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构成贪污罪的条件19-20
- 5.3 未完成科研任务的可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认定为合同诈骗罪20-21
- 5.4 不按规定退还结余科研经费的行为可构成侵占罪21
- 5.5 在预算外将结余经费奖励科研人员可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21-22
- 5.6 不规范支取或使用科研经费违反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22-23
- 5.7 可参考恢复性司法处理贪污科研经费犯罪问题23-25
- 6 减少以不当手段套取科研经费现象的对策25-30
- 6.1 明确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主体身份25
- 6.2 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的预决算制度25-26
- 6.3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26-27
- 6.4 加强有关科研经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27
- 6.5 运用犯罪预防的基本原理减少贪污科研经费现象发生27-30
- 6.5.1 防范贪污科研经费现象发生与科研人员素质发展息息相关27-28
- 6.5.2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该松紧适度28
- 6.5.3 结构整合与价值整合并举以防范贪污科研经费现象28-30
- 7 结语30-31
- 致谢31-32
- 参考文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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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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