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3 17:01
本文关键词: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强奸罪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结构研究 司法适用
【摘要】:在当代以行为刑法为核心的规范刑法学的理论框架下,行为与结果是犯罪评价的核心要素,而以加重结果之评价为核心的结果加重犯,更是诸多犯罪形态中典型而又独特的一种类型,备受各国刑法理论的关注。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便是强奸加重结果的情形。本文拟运用结果加重犯的理论,对强奸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主客观结构进行研究,并结合司法实践中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评析,界定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较为明确的内涵。本文总共分为三个部分,共约23000字。第一部分为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概述。在本部分,笔者首先梳理了有关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历史沿革;其次,对我国现行《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解读,指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与“致人重伤、死亡”应具有相当性;再者,笔者从司法实践出发,筛选列举出了强奸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案例,试图从案例本身梳理出理论背后的症结;最后,笔者借鉴结果加重犯的本质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本质进行了探讨,指出“危险性理论”更能体现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属于结果加重犯之本质。第二部分为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结构研究。在这部分,笔者借鉴犯罪构成的理论,试图从主客观结构来厘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内涵。首先,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客观构成入手,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侵害法益进行了界定,指出其所反映的侵害法益只能限定为人的生命和重大人身健康。紧接着提出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客观上可判断的具体要求。再接着重点论述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与强奸罪基本行为的因果关系,指出“条件说”是后续一切因果关系的前提,只有在“条件说”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才是正确的理论进路。于是笔者找到了“直接性”要件作为“条件说”的补充和检验,从而在客观上明确“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必须是强奸基本行为所特有危险或固有危险的现实化。最后,从客观到主观,对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主观罪过进行认定,提出强奸罪行为人对于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罪过上“至少有过失”。第三部分为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司法适用难题与破解。首先,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滥用的几种典型情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破解之道。其次,就犯罪形态的问题,在“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未完成形态尤其是未遂形态的争论上,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在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不存在未遂形态,而在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就存在未遂形态。对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罪数形态的认定上,笔者坚持从主客观要件出发,严格把握强奸罪结果加重犯一罪。最后,关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共犯形态问题,笔者借鉴德、日过失共犯的理论,提出从“单向化”的路径出发,认定在数行为人共同故意实施了强奸基本犯罪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过失的引起加重结果发生的情形下,仍然可以成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共犯。
【关键词】:强奸罪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结构研究 司法适用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4
【目录】:
- 摘要6-8
- Abstract8-11
- 引言11-12
- 一、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概述12-19
- (一)我国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12-13
- (二)我国现行刑法236条第3款第5项之解读13-14
-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典型类型14-16
-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属于结果加重犯之本质16-19
- 二、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结构研究19-27
- (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客观构成19-25
-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主观构成25-27
- 三、强奸罪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司法适用难题与破解27-35
- (一)“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滥用及规制27-30
- (二)“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与未完成形态30-32
-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与罪数形态32-33
-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与共犯形态33-35
- 参考文献35-37
- 后记3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冯景旭;周江;;论结果加重犯[J];研究生法学;2003年01期
2 王文青;;结果加重犯[J];理论界;2005年12期
3 杨阅;;浅论我国刑法中结果加重犯的解读与误读[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03期
4 范连玉;夏聪玲;王志强;;海峡两岸结果加重犯之比较研究[J];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2期
5 张军;;结果加重犯本质问题探析[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06年04期
6 李琦;;关于结果加重犯立法修订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年05期
7 李鹏;;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浅析[J];法制与社会;2007年07期
8 李小涛;;对结果加重犯构成的再认识[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6期
9 赵琦;;结果加重犯未遂问题研究[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年09期
10 李小涛;樊洪;;再议结果加重犯的构造[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曾,
本文编号:72620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726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