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奸罪的未遂
发布时间:2017-09-09 22:21
本文关键词:论强奸罪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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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强奸罪实施行为的两部分构成,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的行为"与"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出发,分析、解释了强奸罪未遂的特点,并从学术研究及实践操作角度对强奸罪未遂的形态进行了分类。文章同时还对强奸罪的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间的区别进行了比较研究。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强奸未遂 实施行为 犯罪着手 犯罪预备与中止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犯罪未遂,系因犯罪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的形态。在理论学界,可将犯罪未遂区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等各大类。强奸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同样存在未遂形态。1强奸行为既遂的标志既然是讨论强奸罪的未遂形态,首先,
本文编号:82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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