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受贿并渎职的罪数处断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5 12:11

  本文关键词:受贿并渎职的罪数处断问题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受贿罪 渎职罪 数罪并罚 从一重罪处断


【摘要】: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受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伴发生已经成为一种常发形态,而且其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单纯的渎职犯罪和贿赂犯罪。2013年之前,对受贿并渎职的犯罪行为究竟是以一罪论处还是两罪并罚法律规定不统一,在理论上学者的主张也不尽相同,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判决也存在差异。如何处理受贿并渎职的案件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困惑所在。为了定纷止争、统一司法适用规则,2013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该解释,同样构成受贿罪和渎职罪的犯罪行为,对司法工作人员按照从一重处断原则进行处罚,而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数罪并罚。通常情况下,数罪并罚的刑罚适用结果高于从一重处断,这样就可能产生实质的量刑不公。根据社会常理,司法工作人员受贿后渎职可以称之为“知法犯法”,朴素的公正观念应该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才对,而在这里成了“知法犯法,从轻处罚”,有罪刑失衡之虞。如何理解同为受贿并渎职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工作人员和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间形成的定罪量刑差异?怎样评价这种“同罪异罚”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解决这种定罪量刑差异化的思路设计和实现方式是什么?本文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法律规定及解读。文章从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法律沿革入手,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了相关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区别处断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两种处断原则的形成原因探究。本文认为,对受贿罪客观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不同,是导致受贿并渎职犯罪罪数处断产生困惑的首要原因。按照“客观说”,“为他人谋取利益“要求必须具有实际的谋利行为;按照“主观说”,“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主观上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即可,不要求有实际的谋取利益行为;按照“新客观说”,“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只要实施了一个阶段的行为,就认为符合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求。此外,对渎职犯罪中“徇私”的理解不同,也是形成受贿并渎职犯罪罪数处断争议的重要原因。按照“行为说”,徇私是一种客观的行为,属于客观构成要件的一部分;按照“目的说”,徇私是主观构成要件的组成部分,是犯罪的目的;同“目的说”一样,“动机说”也视徇私是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区别是把它看作犯罪动机;“动机行为说”则认为徇私是动机与行为的结合,同属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第三部分,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理论争议。受贿并渎职,究竟应该数罪并罚还是从一重罪处断?理论上多有分歧。即使在从一重罪处断论者那里,处断依据也有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吸收犯之争议。坚持数罪并罚论者,则以犯罪构成理论、罪刑相适应原则、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作为主要论证根据。本文在详述两种主张及其理由的基础上,对两种观点的得失取舍作出了理论分析与评价。第四部分,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问题的局限克服。在前三部分论述的基础上,针对现行司法处断规则存在的潜在问题提出解决路径。主要包括:明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引入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限制《渎职犯罪解释》适用、完善刑法分则条文对受贿罪的规定。
【关键词】:受贿罪 渎职罪 数罪并罚 从一重罪处断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10
  • 一、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法律规定及解读10-21
  • (一)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法律规定10-12
  • (二)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性质分析12-17
  • (三)《渎职犯罪解释》的理解17-19
  • (四)适用不同罪数处断原则的问题19-21
  • 二、两种处断原则的形成原因探究21-35
  • (一)对“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不同21-27
  • (二)对渎职犯罪中的“徇私”理解不同27-35
  • 三、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的理论争议35-42
  • (一)从一重罪处断说及其理由35-36
  • (二)数罪并罚说及其理由36-38
  • (三)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理论争议之评析38-42
  • 四、受贿并渎职罪数处断问题的局限克服42-49
  • (一)明确刑法第399条的适用条件和范围42-44
  • (二)引入禁止重复评价原则限制《渎职犯罪解释》适用44-46
  • (三)完善刑法分则关于受贿罪的规定46-49
  • 结语49-50
  • 参考文献50-52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陈海;;试论罪数论的解体[J];学理论;2013年16期

2 莫晓宇;罪数理论的体系性思考[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2年02期

3 刘江新,潘智;试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罪数问题[J];湖北预防医学杂志;2003年05期

4 余辉胜;罪数判断新论[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06期

5 何思静;;完善我国刑法关于罪数问题的规定的构想[J];社会科学家;2005年S1期

6 王一涛;;关于我国刑法中罪数判断标准问题的探析[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01期

7 张淼;;罪数个体标准的反思[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3期

8 张有胜;;区分罪数的方法论略[J];学理论;2009年19期

9 刘军肖;;我国刑法罪数体系重构研究[J];资治文摘(管理版);2009年01期

10 郭莉;;罪数论体系检讨[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9年06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黄福涛;;受贿罪与渎职罪之间罪数问题的研究与认定[A];中国犯罪学年会论文集(2011年度)[C];2011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 许一宁邋王学涛;同一场合实施多个行为如何确定罪数[N];检察日报;2007年

2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张杨 田耘东;滥用职权又受贿如何认定罪数[N];检察日报;2011年

3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兴良;渎职犯罪中的罪数问题研究[N];检察日报;2009年

4 冯锦华;从一起案件谈犯罪论上的罪数[N];中国绿色时报;2009年

5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 石耀辉 杨白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的罪数认定[N];检察日报;2012年

6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叶菊芬;非法狩猎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时的罪数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2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田明海;罪数原理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2 贾楠;刑法中的不可罚行为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艳军;罪数体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2 钟月容;罪数判断新探[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3 赖正直;论共犯的罪数[D];厦门大学;2006年

4 吴菊萍;罪数不典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5 李铁军;论罪数的标准[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6 王南;罪数判断标准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

7 蔡杰;论绑架杀人后索财的行为的罪数问题[D];辽宁大学;2011年

8 赵敖宇;论连续犯—从罪数论和竞合论的角度[D];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

9 李婧捷;连环诈骗案件罪数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10 王晋;渎职罪罪数问题的司法认定[D];山西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91727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91727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74e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