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条:刑法的具体概念与根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7-10-05 07:25
本文关键词:《刑法》第1条:刑法的具体概念与根本原则
【摘要】:刑法学应当立基于刑法的具体概念而不是抽象概念。刑法概念具体化的法条依据是《刑法》第1条。学界不把该条作为刑法的概念问题而是作为刑法概念之后的刑法根据来理解是值得商榷的。刑法概念具体化的理论进路在于找到刑法内容的两个来源,明确宪法作为两个来源及其关系之根据的意义,并全面理解刑法的两大功用。《刑法》第1条的理论地位是刑法学的基石概念,其规范地位则是刑法根本原则,可名之曰"刑法正义原则"。根本原则统摄两大基本原则:第2条的法益保护原则和第3至5条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根本原则的司法实践要讲司法逻辑,控辩审对《刑法》第1条的落实各有其功能。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抽象概念 具体概念 刑法根本原则 司法逻辑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司法过程的刑法学建构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BFX055)的阶段性成果 南京师范大学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4
【正文快照】: 刑法教科书阐释刑法的概念一般采取“刑法是规定……的法律或法律规范”的方式,(1)这可谓是刑法解释共同体所获致的最大公约数意义上的共同语言。然而,这只是定义了刑法的抽象概念,并不是刑法的具体概念。正如拉伦茨所言,法学或法教义学是以某个特定的、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法,
本文编号:97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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