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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无限期封杀劣迹艺人”的法学分析

发布时间:2017-10-16 01:12

  本文关键词:广电总局“无限期封杀劣迹艺人”的法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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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电总局下发"无限期封杀劣迹艺人"通知事件曾是2014年末的一件大事,一度入选2014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初评名单,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小的反应。尽管一年多过去,但该事件的后续反应却仍在持续,其对涉事艺人、广电媒体等的影响并未改变,不得不让我们深入思考。本文依据广电总局的职权和艺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围绕通知的具体内容,结合广播电视自由的理念,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对此事件的合理合法性及所带来的影响作初步的分析讨论。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关键词】封杀 艺人 广电总局
【分类号】:D922.1
【正文快照】: 一、广电总局“无限期封杀劣迹艺人”事件回顾(一)事件回顾鉴于一些导演、演员、编剧等知名文艺娱乐界人士相继因为吸食毒品、嫖娼等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出于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的目的,国家广电总局于2014年9月底下发了《关于加强有关广播

本文编号:103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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