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出生之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2 23:27
错误出生之诉,指的是在产前检查、产前诊断的过程中,由于医生违反注意义务,导致孕妇丧失选择的机会生下有缺陷的婴儿,父母向医疗机构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由于错误生命和错误怀孕在责任成立和责任赔偿层面已经有了比较统一的观点,本文只讨论父母的请求权。错误出生案件在比较法上争议颇大,本文从案例入手,通过对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大量的错误出生案例进行整理观察,综合运用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法,对责任成立和责任范围两个层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责任成立层面,残障儿父母有权向医生请求损害赔偿。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过程中,医师的注意义务分为三类:产前诊断义务;解释说明义务;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义务。残障儿父母享有在充分了解胎儿健康情况的前提下选择生育或堕胎的自由权利。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侵害残障儿父母的生育自主决定权,具备违法性要件。当前司法实践中,尽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明确了“生育自主决定权”,但都没有对该权益作出明确的定义,我国现行法也没有对怀孕妇女选择除去之权益进行明确的规定。我国台湾法上将生育自主决定权归入自由权范畴,而我国大陆现行法没有规定自由权,只有《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了“人身自由”。我国现...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办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与论域界定
一、概念引入
二、案例分析与论域界定
(一)现行司法案例整理
(二)分析检讨与论域界定
第二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
一、直接损害的确定:何种权利或法益被侵害
二、医疗过失行为之判断
三、另一视角: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
第三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一、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德国两大法院之争
(二)美国判例法之发展
(三)中国台湾地区立场之改变
(四)争议焦点之整理
二、损害的确定
(一)差额说视角下:孩子的出生是损害?
(二)损害的规范性评价:抚养费用是损害?
三、损害的归责
(一)相当因果关系
(二)法规目的论
四、价值判断层面的损害赔偿范围
(一)特殊抚养费用可得赔偿性分析
(二)一般抚养费用赔偿之争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4000173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办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与论域界定
一、概念引入
二、案例分析与论域界定
(一)现行司法案例整理
(二)分析检讨与论域界定
第二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
一、直接损害的确定:何种权利或法益被侵害
二、医疗过失行为之判断
三、另一视角: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
第三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一、比较法上的观察
(一)德国两大法院之争
(二)美国判例法之发展
(三)中国台湾地区立场之改变
(四)争议焦点之整理
二、损害的确定
(一)差额说视角下:孩子的出生是损害?
(二)损害的规范性评价:抚养费用是损害?
三、损害的归责
(一)相当因果关系
(二)法规目的论
四、价值判断层面的损害赔偿范围
(一)特殊抚养费用可得赔偿性分析
(二)一般抚养费用赔偿之争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40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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