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4 20:11
本文关键词: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指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1),从中央层面吹响了全国城管体制改革的总号角,助推地方具体改革措施论证启动,并提出执法和服务水平——“两个基本点”的政策目标导向,北京市城管体制改革迎来重要历史和政策契机。北京的城市管理工作是打造世界大都市的关键一环,是提升首都城市功能的重要保障。自1997年3月7日国务院法制局复函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在宣武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试点工作以来(国法函[1997]2号),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走过了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各项体制机制在管理实践中出现诸多不足和缺憾,如执法权威性不足、政府规范性文件赋权过多、职能散乱无章、专门立法规划进展迟缓、法律清理和法律解释工作不到位等。法治工作统领着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的全面工作,本文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立法情况、执法情况和其他相关法治建设现状入手,释明北京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法治困境并做出成因分析,进而提出完善各项体制和机制的法治路径,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对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进行纠偏和规制。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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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文钊;刘春和;;完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J];w挛胖芸,
本文编号:1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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