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生物药品数据保护条款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5 22:10
本文关键词:TPP生物药品数据保护条款研究
【摘要】:《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知识产权章节提出了与《TRIPS协定》第39条第3款"药品数据保护"不同的生物药品数据保护条款。相较于化学药品,生物药品的专利授予范围更窄,不确定性更大,因此生物药品更加依赖数据保护。美国希望通过TPP对生物药品给予更长的数据保护期,保证生物医药企业的垄断利润。由于与其它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制存在较大差异,并有可能危及公共健康,该条款在谈判中遭到了强烈抵制。然而,生物药品的数据保护议题仍将成为药品数据保护制度的发展趋势。
【作者单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与教育学院;上海高校智库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实证研究及对策》(13BGJ034) 上海高校智库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97.1;D922.16
【正文快照】: 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于2015争议?一方面,药品的专利保护制度已经非常成年10月5日结束谈判,我国面对如何应对的现实问熟,其标准已没有多少提升空间;另一方面,药题。知识产权是“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品数据保护条款发挥着与专利保护几乎同等的垄议题,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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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江西生物药品制造厂等单位私自向社会上招收人员的通报[J];江西政报;1957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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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敏;生物药品数据的法律保护制度探析[D];苏州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14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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