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逻辑起点的科学界定[6]
本文关键词:“执行权”取代“国家管理”:俄罗斯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转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法的逻辑起点。
--------------------------------------------------------------------------------
[①]如上述罗毫才教授有关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论述其实就是主张行政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另有学者认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作为行政法最基本的理论,作为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大厦”的基点……所有的行政法现象都能以此为逻辑起点”(参见周佑勇:《行政法理论基础诸说的反思、整合与定位》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2期),此外还有学者认为“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础必须是统一的”(参见叶必丰:《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问题》载《法学评论(双月刊) 》1997年第5期(总第85期)),可见这些学者都是将行政法理论基础与行政法的逻辑起点相混淆。
[②]按照这个标准,诸如“人权”、“公共利益”、“平衡论”、“公共服务”等属于行政法应然层面上的范畴就无法担任“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角色,因为行政法在其发展史绝大部分时间里并不与这些目标保持一致。
[③] 行政法学原先确实是从行政管理学中分离出去的学科,因此研究行政法学不能不从行政谈起,“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的法”,但是“行政”只是行政法的“研究起点”并不是“逻辑起点”。行政法从行政管理学中分离出的那一天,行政法学就有了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它的逻辑起点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也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体现。
[④]值得关注的是,正是由于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行政权的客观存在是行政法产生的历史起点,因而很多行政法教科书的体例安排都是以行政权为中心的,如王连昌主编的《行政法》即是典型的代表,书中还写到:“哪里有行政权,哪里才会有行政法。”(见王连昌主编:《行政法学》[M],,1997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1页),这也是对行政权与行政法“历史起点”同步性的概括。
[⑤]杨海坤:《中国行政法基础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版,第8页。此外,还有学者将行政权作为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点”,是“行政法一切特殊性的根源”,行政主体、行政作用、行政责任、行政救济等众多行政法学的基本范畴的研究无不与行政权的存在息息相关。参见陈端洪:《中国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版,第33页。
--------------------------------------------------------------------------------
参考文献:
[1] 陈江华. 浅议法哲学的逻辑起点[J].法学杂志.2005(1)
[2] 罗豪才.我国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继承与超越[J].法学家.2003(5)
[3] 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 刘春萍.“执行权”取代“国家管理”:俄罗斯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转换[J].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3(2).
[5] 袁曙宏,宋功德.WTO与行政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6] 曾祥华.人权:行政法的逻辑起点[J].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7]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8] 周佑勇.行政法理论基础诸说的反思、整合与定位[J]. 法律科学.1999(2)
[9]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高家伟译. 行政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0]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1] 张全新. 形成科学理论的思维方法[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12]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 卷Ⅱ[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3] 转引自张世英:《论黑格尔的逻辑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14] 翁岳生.行政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5] 杨海坤,章志远.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之述评与展望[J].岳麓法学评论,2004年号.
[16] 杨海坤,章志远.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7] 黎军:《行业组织的行政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论文出处(作者):
[ 结 束 ]
本文关键词:“执行权”取代“国家管理”:俄罗斯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转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4055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140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