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5 06:37
【摘要】: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1再结合之前国务院在行政许可上推行的“证照合一”的改革,我国在行政许可方面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在放宽准入关的情况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就变成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行政处罚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办案时间、办案成本、办案效率、群众满意度等关系到行政管理机关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的实现程度。本文着重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一般程序的案件办理期限为研究对象,在我国行政程序没有形成统一法典的情况下,以微观入手,以小见大,系统的分析了我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存在的种种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中案件办理期限之差异,提出如何在法律上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之规定,各部门如何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对案件办理期限政令统一,从而构建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的运行制度。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作为文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创新之处,为下文写作起到提纲契领的作用。第二部分从行政处罚程序与期限理论入手,解析相关概念。着重阐述案件办理期限在行政处罚中的重要价值,对于保证行政处罚公平与公正、建立良好的行政处罚秩序、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办案效率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对我国从上到下的法律效力层级,既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对行政处罚中案件办理期限的规定进行梳理与分析,清晰的反映出我国在行政处罚中对案件办理期限这一制度在法律规定上的缺失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案件办理期限规定的不统一,借此引出行政处罚中对案件办理期限进行完善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第四部分通过实证分析方法,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2018年五年内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例为样本,在行政机关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的情况下,对不同类型、不同罚款金额、情节轻重不同的案件的办理期限进行对比、分析,突显出对案件办理期限自由裁量进行规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存在原因。第五部分通过完善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制度的规定,加强内部程序对案件办理期限的控制,简化行政处罚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制定案件办理期限自由裁量权标准、强化对案件办理期限的检查与监督,引入案件办理期限的司法审查,对案件办理期限制度从“立法”、“执行”、“监管”进行全方位的规范与制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制度的完善与健全,是对行政处罚程序环节的具体化、精细化,是时代性的具体体现,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1
本文编号:2679731
【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应松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J];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06期
2 张淑芳;;论行政执法中内部程序的地位[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01期
,本文编号:267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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